案件侦办的过程中,最怕的就是在审讯的关键时刻,手上的“武器”并不多。
因为有些犯罪嫌疑人并不是那么善良,甚至有些人为了逃避责任,一句话也不会说。
所以,后来才会有那种零口供送上法庭的情况。
而且,他在法庭之上也不会说,就像哑巴一样。
你检查声带和口腔结构都一切正常,但就是不会说出“是我犯的罪”。
好一点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嗷嗷地狡辩。
当然,狡辩也是有利的,因为你在狡辩的过程中说得越多,被拆穿的谎言就可能越多。
一个人如果在前后矛盾的范围内说出的语言是矛盾的,那么这个谎言最终就会不攻自破。
对于常年一线的刑警来说,不怕你不说,就怕你不说!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件事一直让人困惑:这个案件为什么到最后都没有找到有利的突破口?
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找到突破性的证据。
这个突破性证据是什么呢?
一个能够实现零口供功能的证据。
或者更直白地说,形成零口供功能的证据链。
在刑事诉讼法当中,刑事证据有很多种,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等。
在众多证据种类中,能够直接认定“我杀人了”的证据,恐怕只有目击证人和视听资料。
其他的证据,仅仅能够从整体上间接形成证据链。
当然,这个证据链的形成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根据杀人过程去寻找证据。
比如说,杀人之前的犯罪预备阶段,有没有准备一些相关的工具。
在杀人过程中的实施阶段,有没有中间人看见。
在杀人后,有没有其他动作。
比如这个案件中有一个抛尸的行为,那么抛尸所使用的工具、地点以及抛尸留下的痕迹,就会成为证据的一环。
纵观整个案件,线索有很多,但其中一点还是非常重要。
在犯罪现场留下的嫌疑人证据是缺乏的,至少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李豪曾经出现在第一死亡现场。
所以,这也是他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的重要原因。
原本非常压抑的讨论氛围,突然因为江安的一个观点,瞬间让大家燃起了破案的信心。
陈老听了之后点点头,沉声说道:“前期这个案件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
“但这些工作仅仅是证据链中的一环,关键现场所留下的痕迹物证一直是缺乏的。”
“刚才,对于江安的分析,我觉得很有道理。”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似乎还没有找到凶手为什么进行杀人的动机。”
“在这个案件中,杀人动机也尤为重要,因为在这个案件中,凶手实施杀人的动机有可能是为了寻找某种物品。”
“那么,如果这个物品找出来,就可以建立现场物品和嫌疑人之间的关系了。”
“而且,对于接下来的审讯,我觉得意义非常大。”
此话一出,侯处长和杨局长两个人也是连忙点头。
杨局长说:“那好吧,我们事不宜迟,马上开始行动。”
很快,他们两个就立即行动了起来。
陈老因为连续熬夜了很多次,就没有参与其中。
但是杨局长、侯处长以及江安三个人全程参与其中。
40分钟之后,他们按照户籍系统中所登记的地址找到了李豪的家中。
此刻,李豪室内没有别人,他爱人出去学习一个月以后才回来,儿子在父母那里。
家里收拾得还算比较干净,只不过空无一人。
众人拎着勘查箱以及手电筒等专业设备站在玄关处。
杨局长左右看一看,说道:“两位领导,那我们开始吧?”
江安和侯处长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目光交汇之处,都点点头:“开始吧,留给我们的线索和时间并不多。”
很快,众人就开始在室内翻箱倒柜,哪怕任何可以藏东西的地方,全都看一遍。
此刻,大家心中也是困惑的。
并没有明确的指向性或特征性的东西。
刚才,杨局长给大家说的是“有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东西”,这一点说得比较模糊。
最主要的是,杨局长自己也没搞明白到底是什么东西。
对于一个普通男人来说,因为一件物品去杀人,杨局和侯处想的是无非就是钱、卡,或者是珍贵的收藏品,比如字画、古代的一些文物等等。
带着这个念头,所有人开始铺开行动。
原本九十多平方米的三室一厅的房间,硬是逐个翻找了将近一个小时。
当众人再次回到客厅玄关处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灰头土脸,大汗淋漓。
不过,众人相互看了看,都无奈地摇摇头。
杨局长问道:“怎么,没有任何发现吗?”
这个时候,带队的小组长承认了:“刚才,我们除了发现了他们结婚的戒指、结婚证,以及一些古代铜钱和少量的现金之外,并没有发现有字画、古董等其他贵重物品。”
“这就奇怪了,”杨局长疑惑地摇摇头,“有没有可能在这个案件中存在其他的住宅,比如说李豪可能有其他的房屋,而这个房屋并不在这里呢?”
侯处长听了之后点点头:“完全有这个可能性。”
“刚才在整个查找的过程中,我也是参与其中的。”
“可以说,搜查的范围非常细致,但是结果却没有,这显然不应该呀。”
随即,杨局长立刻打电话给在办公室的警员,叮嘱他们再次找一找犯罪嫌疑人李豪是否存在其他的住处,立刻进行大范围的攻坚工作。
但是,10分钟之后传来的结果让所有人都非常惊讶?
因为根据系统调查,并没有发现李豪除了这栋住宅之外还有其他的房屋。
原本还剩下最后一点希望,此刻都已经被浇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