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洪荒战机,降落到孟春秋家的旁边空地上,两个青年走了出来。
一个背着战刀,气质精悍逼人。
另一个气质儒雅,如同学者。
二人的相貌几乎一样,只是气质不同。
他们正是罗峰的双胞胎儿子,罗平和罗海。
见到二人,孟春秋说道:“罗平,罗海,你们怎么来了?”
罗平说道:“是明觉通知我们的。”
罗海说道:“叔,明觉说,你们要离开地球,去混沌城,是不是?能不能带我们一起去?我们好久没有见过爸爸了。”
孟春秋比罗平和罗海的年纪大不了多少,但是孟春秋跟罗峰是平辈论交。
罗海罗平喊孟春秋为“叔叔”,倒也是合情合理。
孟春秋看了孟明觉一眼,这小子,真是狗肚子里装不下二两香油,嘴里藏不住话。有什么事情,他就立刻打电话跟罗平罗海分享。
孟春秋点头说道:“不错。我和明觉,明天一早就走。”
罗平说道:“叔,带我们一起去呗。”
孟春秋说道:“你们两个的身体素质,只有行星级武者的层次。你们可以去虚拟宇宙中查一下子资料,看看混沌城允不允许行星级武者进入?”
要进混沌城,身体素质至少得要达到恒星级。
行星级武者进去,混沌城的环境和重力,轻易就能将行星级武者碾死。
孟春秋能带孟明觉去混沌城,那是因为孟明觉服用和吸收了日之精华,身体素质已经突破了恒星级。
罗海有些不甘心,说道:“叔,真的不行?”
孟春秋说道:“真的不行。行星级武者的身体素质,适应不了混沌城的环境。下次吧。下次有机会,我带你们一起去。”
罗平看了一眼孟明觉,说道:“那明觉呢?他怎么能去混沌城?”
罗平可是知道孟明觉这小子,从小就是玩耍,兴致来了,可能会看看书,锻炼身体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上次罗平和罗河来京城基地市,找孟明觉玩的时候,孟明觉的实力还只是勉强达到了中级战将。
孟明觉摸了摸鼻子,笑着说道:“嘿嘿,我的身体素质已经是达到了恒星级。罗平,罗海,你们可不要妒忌啊。”
罗平惊讶道:“你成为恒星级武者了?你是怎么修炼的?不,该说,你是吃了什么天材地宝?”
罗海说道:“罗平,我们走啦。看来,你我要去混沌城找爸爸,只能下次了。如果你现在就要跟着一起去,那就回去服用爸爸留下的……”
罗平打断罗海的话,说道:“我才不吃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要靠自己的实力,达到恒星级,甚至是宇宙级。靠服用天材地宝获得的修为,不是真本事。”
罗峰在前往混沌城之前,也给家族留下了一些好东西,像木牙晶这类宝贝,不再稀缺,可以直接当成糖豆来吃。
如果罗平和罗海服用那些宝物,把身体素质提升到恒星级,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是,他们非要靠自己苦修。
他们觉得,只有靠自己修炼来的实力,才是真本事。
二人饭都没有吃,就又登上了洪荒战机,返回江南基地市了。
孟明觉有些尴尬地看着孟春秋,说道:“哥,我没想到罗平和罗海会来京城基地市。”
孟春秋白了他一眼,说道:“明觉,我麻烦你以后嘴巴严实点,好吗?事以密成。你不要什么话,都对罗平罗海说。”
孟明觉说道:“是,我记住了。”
次日早上。
孟春秋就带着孟明觉离开了地球。
…
外太空。
孟明觉说道:“哥,宇宙飞船呢?”
孟春秋说道:“不要宇宙飞船。坐宇宙飞船,太慢了。我以化虹遁术赶路,最多三天,就能抵达混沌城。”
绚丽的五彩“气泡”包裹着孟春秋和孟明觉。这个五彩气泡,就是五行法则融合的一种具象化运用。
随后。
五彩气泡,带着孟春秋和孟明觉消失在了虚空之中,没有空间波动,不是瞬移,更没有进入暗宇宙。
有的,只是纯粹的,快到极致,远超光速千万倍的速度!
一处幽暗的星域虚空。
突然出现了一个五彩气泡。
孟明觉说道:“哥,我们离开地球已经四个小时。到哪里了?”
孟春秋说道:“我们还在乾巫宇宙国境内。再施展一次化虹遁术,我们就可以离开乾巫宇宙国了。”
孟明觉被震惊得瞠目结舌。
乾巫宇宙国,那可是一个宇宙国啊。疆域范围之大,超乎人的想象。像是黑龙山帝国,整个乾巫宇宙国麾下,有着成千上万个这种中等宇宙国度。
最多八个小时,施展两次化虹遁术,就可以穿过整个乾巫宇宙国?!这是什么速度神通?
孟明觉说道:“哥,怪不得你说宇宙飞船的速度慢。宇宙飞船,确实跟你的速度没法比。”
“哥,据说封王不朽强者,可以做到空间瞬移。不知道你的速度跟空间瞬移,谁更快?”
孟春秋说道:“空间瞬移,需要精确的空间坐标,而且瞬移的距离,是有限度的。瞬移距离,不可能超过自身的精神覆盖范围。这就是空间瞬移的局限性。”
“我的化虹遁术,是纯粹的,极致的速度,跟空间瞬移不一样。”
“至于说,我的化虹遁术和空间瞬移,哪个更快,更厉害?得看什么人来施展。”
“神通术法,没有高低。人,却有强弱。”
孟明觉点头说道:“明白了。不管什么神通术法,还得谁来使。人,强大了,才是根本。”
孟春秋说道:“走了。”
下一瞬间。
五彩气泡再次消失。幽暗的星域虚空,恢复了永恒的寂静。
孟春秋和孟明觉抵达混沌城,刚好用了三天的时间。
…
银河系。
一个美轮美奂的身影悄悄降临。
她就是虫族的幻蝶之主。
幻蝶之主来的虽然只是一个分身,但是她的实力,也有着本体的九成战力。
灵魂之力覆盖整个银河系,很轻松就找到了地球。
“嗯?”
幻蝶之主一愣:“不是说,焰魔尊者孟春秋,最近这段时间,就是在银河系地球吗?怎么没在?”
幻蝶之主逆转时空,很快就查到,孟春秋带着孟明觉离开了地球,赶往了混沌城。
“该死。”
“孟春秋竟然离开了地球。”
“他去了混沌城,我还怎么捕捉奴役他?”
她可不敢靠近混沌城。
混沌城,不但是人族的圣地,更是混沌城主的老巢,被经营得如同铁桶一般,异族休想靠近,就更别说潜伏进去了。
就在此时。
又有两道气息波动,出现在了银河系。
幻蝶之主眯着眼睛,绝美的脸庞上,出现了一丝惊讶:“是妖族的天狼之主和机械族的万械之主。祂们竟然也来了。哼。我就知道妖族和机械族,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我捕捉孟春秋。”
天狼之主的精神波动传来:“哈哈,原来是幻蝶妹子。怎么样,找到人族的焰魔尊者了没有?要不要你天狼哥哥帮忙?”
幻蝶之主冷哼一声:“滚蛋。”
幻蝶之主施展空间瞬移,消失不见。既然孟春秋去了混沌城,那么她就不会继续待在银河系蹲守了。在人族疆域内,玩守株待兔,过于凶险。
要是被人族的宇宙之主察觉到,她真的有可能走不掉。
天狼之主有些恼怒,愤怒道:“你幻蝶有什么了不起?就是在灵魂和幻术方面,有点造诣罢了。论真正的战斗力,还得要靠神力和体魄。如此不给我面子。只要有我在,幻蝶你就休想灵魂奴役焰魔尊者。”
比厮杀和战斗力,幻蝶之主确实弱了天狼之主一筹。
可是,幻蝶之主会放弃自己在灵魂修为和幻术上的优势,去跟天狼之主拳拳到肉打吗?幻蝶之主又不是傻子。
天狼之主又尝试着联系万械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