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说道:“有武器吗?”
迈克·菲古罗拉说道:“我们只有手枪和霰弹枪,就这还武器不足。”
雷·欧文斯说道:“我知道哪里有,我们现在就去。”
小镇上有一个居民,他叫做刘易斯·邓肯,竟然开了一家私人博物馆,但是他仅仅是为了自己收藏枪械方便。
一行人来到这里,对方愿意提供武器,但是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雷·欧文斯当场让他宣誓,成为了一名警员。
如此他们就有了七个人,人数上的差距不算大,但是战斗力方面,雷·欧文斯更加相信约翰。
约翰进来之后,发现这里都是古董武器,现代化的武器并没有,不过这也正常,只要有长枪即可。
他挑选了一支M1加兰德步枪,拆解之后对其进行保养,随后开始给弹匣装弹。
装上子弹,每个弹匣八发步枪弹,属于半自动步枪。
约翰将枪拆开,随后保养一番,然后重新组装,对其进行了调整,接着试了试枪,很是满意。
手枪则是一把M1911老式的手枪,同样进行了保养与试射,确保足够的可靠。
手枪插在身后,手中拎着步枪,另外拿了一个二战时期的弹药袋用来装弹匣,他需要的子弹并不多。
雷·欧文斯一直在观察他,他知道约翰有强大的自信,如此他更加的放心了。
回到镇子上,有人去开车堵路,有人则是去疏散小镇剩下的居民,而约翰挑选了一个制高点,直接爬了上去。
拿出一支雪茄来,处理好之后点燃,慢慢的抽着。
对他来说,这并不是战争,仅仅是一次小小的娱乐活动而已。
他的位置距离镇口连一百米都不到,以他的枪法和射速,偷袭打光第一个弹匣,仅仅需要五秒左右。
毕竟需要调整、瞄准,而且这是半自动步枪,五秒的时间,就是不知道对方什么反应了。
到了早上七点钟,基本上都布置了好一切,但还需要大一些的车子,雷·欧文斯去寻找。
仅仅几分钟之后,对方来了!
三辆车子停在小镇的入口处,十几个人下车,竟然排了成了一排,大大方方的走了过来。
雷·欧文斯使用对讲机道:“不要开火,等我……”
“砰砰……叮!”连续的枪声响起,约翰端着枪,开始挨个点名,他的速度快了一些,因为对方的队形太合适了,约翰都超常发挥了一下。
仅仅3.5秒就开了八枪,隐藏着的迈克和莎拉瞪大了眼睛,就看到八个人倒地,随后不动了。
雷·欧文斯急了,急忙问道:“他们开火了吗?”
莎拉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有,是约翰!”
“他干掉了八个人!”
“八个?”雷·欧文斯张大了嘴巴。
对方反击了,全部的子弹都打了过来,约翰此时已经卧倒了,低打高想要打到他那是开玩笑的。
约翰没有立刻装弹,而是拿着对讲机说道:“他不要开枪,他们分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