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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章 秦王一如既往的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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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阳如火,好风似水。

  宛若战场的宁清殿陡然静默,宛若激烈的厮杀突然不知为何停止,黑云压城般的压抑感随之而生。

  在好似停滞的时间里,殿中响起鹰骨龠以“宫-羽-宫”为核心的类笛之声,其声从嘹亮递减,好似士伍流尽最后一滴血,再也握不住长戈。

  【东有大离,如日之光……】

  九位优伶齐声吟唱,有几分现代和声的味道,既让任平生感到历史的厚重,又感到朝阳升起的希望、灿烂。

  随着埙吹尽最后一个音,钟磬前的乐师大手一挥,洒出金灿灿的金铜碎屑。

  碎屑落在钟磬上发出的随机泛音,让任平生好似看到死寂、血腥的战场上如血的残阳落到仕伍的血甲,大离猛士的英勇,千年回响……

  呼~

  任平生不自觉的呼了口气,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畅快、轻松。

  大二还是大三的时候,任平生曾和安然、陈绍等人去过音乐会,当时听的是小学生都听说过的世界名曲。不同于安然、陈绍等人的心潮澎湃和震撼,任平生当时只感觉还行,现场听交响乐是比用电脑听更爽。

  今日乐师们演奏、吟唱的《烈烈大离》,虽算不上是现代的交响乐,但让任平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

  他初听便仿若置身于残酷、血腥的战场,目睹大离将士不畏生死,奋勇厮杀。还有,每当优伶嘶吼的唱出“血不流干,死不休战!”“离有猛士,谁与争锋!”时,他都会忍不住地想要跟着一起嘶喊。

  除了这些常规反应,最让任平生有些感慨的是:日子真是好起来了,他瞎写、有些不押韵的歌词,被鬼斧神工的乐师演奏成激昂、热血澎湃的战歌,而且这首歌已经成为了离军的军歌,每逢大事,就会奏响。

  感慨之余,任平生又十分汗颜,想把歌词改的更好、更完美,不然太对不起大离的将士了。

  这个念头在任平生心里一闪而过,他看向一直立于右侧的乐府令。

  乐府令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中年男子,留着山羊胡,所穿的官服、佩戴的官帽虽然一丝不苟、规规矩矩,但腰带上格外显眼的类似玉佩的挂饰,让同样搞艺术的任平生感受到同类的气息——

  这人内在必然是个放荡不羁、醉心乐章,疯狂又执拗的人。

  事实上,任平生看得很准。乐府令名为高煜,栎阳人氏,乃高渐离之后。

  高氏在栎阳属寒门之列,任氏这样的老氏族对他们而言,是心神驰往的高山,巴不得能拜入门下。而老氏族看寒门,就跟看黔首没有区别,在老氏族的眼中,寒门较黔首,仅是祖上有一两个说的上名字的人。

  寒门若想让氏族抬眸,就得有值得称道的技艺。

  如,高氏因善乐,得以让氏族聘请他们教氏族子女雅乐。

  高煜的父亲,前乐府令曾就受任毅之请,教任平生、任巧雅乐。高煜也因此和任平生、任巧结识。由于高煜年长任平生五岁,又痴心乐道,看不上三四岁就带自己妹妹去勾栏听曲的任平生,和任平生接触不多。

  不过,高煜只是看不惯任平生的此类顽劣行径,对任平生没有恶感,更不在乎任平生是不是造反的佞臣。他此生只想创作出永垂不朽的乐章,故而对任平生让他接任父亲的乐府令一职,很是不满,认为任平生是在浪费他有限的生命。

  说起任平生让高煜接任其父乐府令一事,就不得不说在这之前,任平生将他亲手写的《烈烈大离》交给高煜,让其谱曲。高煜看过《烈烈大离》后勃然大怒,认为任平生是在羞辱他。

  因为《烈烈大离》只能算是不入流的劣等诗,任平生让他为其谱曲,摆明了是在羞辱他只配为这种劣诗作曲,是任平生吹捧他乐艺高超,能化腐朽为神奇,才让高煜勉强同意挑战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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