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袁天师的第一眼,王自用感到了不可思议。
按照一般人的第一直觉,能够被称为天师的,必然不是什么普通人,至少是那种留着山羊胡的中年道士,仙气飘飘仙风道骨的。
可是,这位袁天师和他臆想中的形象完全不一样,不仅年轻,而且普通,好似路人一般。
很年轻,很朴素,没有蓄胡,长发在头顶结成发髻,用头冠束起。
身上的衣服,是一件素色的道袍,内衬却是未曾见过的款式。
坐在那里,很不起眼,但是,王自用却忍不住心生敬意,高山仰止才能形容他此时的心态。
向袁大古行礼之后,王自用做了自我介绍。
而袁大古喊了一声:“来人搬上一把椅子,拿上一壶饮料还有零食过来。”
那边一直候命的宣讲立即行动,搬来了一张椅子摆在了袁大古的桌子对面,还有别的宣讲端来了一大壶饮料,两个杯子,两盘子零食,摆在了两个人面前的桌子上。
这饮料,是那种速溶的酸梅汤冲泡成的,用一个大玻璃壶装着,而零食,是油炸的牙签肉,还有指头大小的小麻花。
袁大古把那两个杯子倒满,做出了请的手势:“一路辛苦了,请用。”
犹豫了一下,王自用还是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微酸带着甘甜的味道,一口下肚,他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不少,并且食欲大增。捻起一根小麻花送进嘴里,那油炸过的东西,酥脆可口,而香料腌制过的鸡背肉用牙签插着,仿佛刚出锅没多久,高温使得它散发着蛋白质与油脂的香味,令人着迷。
在如今的这个年岁里,赶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风餐露宿的——尤其是最近的情况,想要有个下榻的客栈都很少,他们路上吃的都是携带的干粮,吃上一顿热乎的都很难,更别提吃肉了,而且是这用油炸过,用香料腌过的肉了。
别看那么点香料,比这肉都贵。
此时王自用推翻了自己的想法,袁天师一点也不朴素,随口一吆喝,就有这甜水喝,还有加了不少香料的零食吃——随时能够吃上热的,可不是一般人所能享受到的。
袁大古则是打量着王自用,这位在明末造反的农民军中是颇有名头的一位,而派他来的,那位叫做王嘉胤的,更是赫赫有名。
明末造反,最有名的是李自成和张献忠,但是此时他们还是小喽啰,莫说称王了,手底下就没有多少人,而现在张献忠所属的农民军,便是那位叫做王嘉胤统领的。
出来造反的,通常给自己取一个诨号代替真名,这样官军只能知道诨号,不知道那造反的头目真实姓名,王嘉胤这个看起来像真名的,也是一个诨号而已。
在王嘉胤死后,统率义军的是这位王自用。
王自用死后,是第一代闯王高迎祥,再然后才是李自成和张献忠的崛起。
等到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王自用才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