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衣服好不合身啊。”
旺达在全身镜之前照了照自己,扭来扭去,看着格温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的效果,并没有太满意。
她身上的是格温外出时候穿的衣服,比起舒适度来说更考虑美观,相较于宽松的家居服来说要比较贴身,反而让旺达穿起来有些不舒服——最关键的是格温的衣服不符合她的审美。
“所以,今天我才请了一天的假,陪你去买新衣服。”旁边的格温扶额说到。
即便是在她的眼中,旺达这位变种人帝国的长公主也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存在,自己的衣服穿在对方身上不合身也非常正常。
靠着父亲那边的支持,还有学校奖学金,奥斯本集团给的实习生补助,格温还是比较有钱的,但是她的衣服都是买的成品衣服,量体裁衣这种事情,她还消费不起。
但格温不是不能理解这件事,对面的吃穿用度,绝对不是自己这些普通市民所能比的,挑剔一点也实属正常。
——昨晚吃着东西旺达就睡着了,今天早上醒来之后,这位公主表示自己想要出门看一下这个只有少数超能力者的世界是怎样一个运行方式,就像他们也想了解那个变种人帝国一样。
不过,无论是格温的家居服还是旺达那套战斗用的衣服,穿出门都是不合适的,格温只能让旺达穿自己的衣服凑合一下,然后开车载着她去买几套新衣服应付一下。
谁知道临出门之前,旺达开始挑剔了起来。
不过旺达的这幅样子才让格温有了一种亲切的感觉,对方不再是掌握着魔法的绯红女巫,不是变种人帝国的长公主,而是一个普通的少女旺达·马克西莫夫,论年龄,她与他们还是同龄人。
开车去购物的路上,旺达坐在副驾驶上左顾右盼的,不断地看着四周的景色,看着高台楼阁,看着车水马龙,看着街上行人。
如果不知道内情的话,还以为旺达是一个从乡下地方来的村姑,对每个地方都感到惊讶,但是格温却明白,对方是来到了乡下地方,处处感到好奇而已。
格温自己想着,假如把自己丢回了维多利亚时代又或者中世纪,看到那时候的景象,自己估计也会和旺达一样好奇的吧。
“格温,我有一个问题,你能回答我吗?”旺达不知道看到了什么,非常认真地问道。
格温说到:“当然,你有什么问题?”
“在你们的世界里,恐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生物吗?饲养恐龙是一件非常的事情吗?”旺达非常好奇地问到,在刚刚的路上,她不止一次地看到有人牵着美尔巴在道路上遛弯,也有骑着美尔巴把它当成坐骑的。
并且今天早上彼得·帕克离开家门的时候,也是骑着美尔巴的——虽然吸引他人目光,但这件事并不会引起太多人的惊讶。
而且,在这个世界,恐龙是这样的一种生物吗?
对于这个问题,在奥斯本集团工作的格温非常有发言权:“其实那并不是恐龙,而是一种生活在三千万年前的生物,真正的恐龙已经在六千五百万年前灭绝了,之所以称呼它们为恐龙,只是便于人们理解,也是奥斯本集团的一种宣传措施。”
毕竟恐龙的形象已经靠着电影、电视、动画、游戏有了广泛的关注度,宣传的力度不需要太大,人们会主动地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