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随机,其实必然。
只是,他们仔细地翻了翻,但是基本上是没有出现这种事情的,即便有名字与地址的重复,但那些纸张看上去并非是从报纸上剪裁下来的,而是影印出来的,并且中奖的人也不是他,很显然有人用了些小手段,但却计划落空了。
在叔侄二人进入到奥斯本大厦之后,本叔叔拿出自己的驾照,证明自己就是本·帕克,是那个中奖的人,然后就被工作人员热情地领到一个休息室。
诺曼·奥斯本正在与一些贵客洽谈,那些是靠着出售石油而坐拥无尽财富的贵客,他们靠着自己的手段参与了报名,想要获得恐龙作为宠物。
不过,他们也做好了准备,采用直接购买的方法获得这种新型宠物。
毕竟抽奖的恐龙只有一头,想要恐龙做宠物的人不止一个,他有了,我怎么可以没有。
要知道,为了取悦自己,这帮人是非常舍得花钱的,他们中有人喜欢漫画,并不吝啬金钱的支出,可以说,他们是比漫画作者之外最先知道最新一章剧情的人了,还专门有翻译团队负责这个项目。
以三倍的加价,奥斯本集团与其签订了订购合同,表示奥斯本集团生产出的第一批恐龙,会直接出售给他们,在线下的专门店开业之前就可以装箱发货。
而那边直接表示,可以专机运输的。
聊完那边的事情,诺曼·奥斯本去到了休息室,主动与本·帕克握手,这个握手的时间不短,因为旁边有奥斯本集团达成合作的号角日报的记者拍摄照片。
接着,诺曼·奥斯本向彼得·帕克说到:“噢,彼得,在看到那个姓氏的时候,我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你的家人。”
彼得·帕克说到:“这是我的叔叔,本。”
简单地打了招呼,早已经准备好的合同就被送到了本叔叔的面前,那是美尔巴的转让合同,签下名字之后,本叔叔就获得了这头恐龙的使用权。
接下来奥斯本集团会派专车去,把一系列的东西送到他们家里去,靠着本叔叔的那辆老爷车,连美尔巴都运不回去。
至于地址,在之前的报名单上可是填写得有。
而当叔侄二人离开奥斯本大厦之后,就有记者围了过来,要对本·帕克进行采访。
没有什么藏着掖着的,本·帕克没有隐瞒自己中奖这一点,非常坦荡地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只是,他们更想要看到恐龙,想要拍摄到本·帕克与恐龙的合照,但是这一点他们的希望落空了,本叔叔表示,他只是与奥斯本集团签订了合同,什么时候恐龙会发到他的家里,全看奥斯本集团的了。
即便如此,闪光灯一直对着本·帕克闪个不停,只要这期间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明天的头版头条,就是这个幸运的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