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身记忆里的信息所示,厉骇目前所处位置,应该是在康漠山北部边缘。
同时,他前身心心念念的‘仇人’疯狗帮,其如今的老巢,则隐藏在康漠山南端某处。
这条消息,亦是厉骇前身辛苦打探来的情报。
只是前身这样做并没什么意义,因为他压根不敢去寻仇。
至于这两地之间的距离,则可能有一千多里或者两千多里,总之很遥远。
而横亘在两地间的康漠山,则是一片名字虽然带了个‘山’字,实质上却是严重沙化的高海拔荒漠。
不过更严格来说,几个世纪前这里确实是一座高山。
但在末日战争期间,这座山不幸被轰塌了结构,化为了一片松软的荒漠。
总之,这些地形地况之类的暂时便不再赘述,只需知晓厉骇如今的目标,就是横穿康漠山找到疯狗帮,干掉他们的老大。
这么做当然不是为了给前身报仇,而是因为在其记忆里,疯狗帮的老大——那个名为赤霄大王的男人,赫然是一名货真价实的超凡者。
厉骇的前身曾亲眼见过,当初疯狗帮攻入616避难所时,他们的老大——那个肌肉贲涨如同魔怪,头顶尖尖犹如2B铅笔般的男人。
竟然能一拳就轰飞身穿动力装甲的避难所安保队长,甚至能单凭肌肉就硬扛住四五座自动炮台的机枪扫射,并且整个过程轻松自在毫发无伤。
这已经不是单纯靠锻炼就能达到的层次了,这个赤霄大王必然拥有某种超能力。
或者就是他修炼了某种进化体系,否则根本无法解释一个碳基生命为何会那么强。
由此一路推想下去,便可以推断这个赤霄大王,其背后一定与某个超凡圈子有所勾连。
无论这个圈子,是修炼者群体还是超能者群体。
总之只要找到了那个赤霄大王,再以他为引以点破面,厉骇定然能探明这个圈子的情报,继而榨取出相当数量的强者碎片。
“头顶尖尖的……难道是颅骨畸化么?”
厉骇皱眉沉吟道,“莫非是进行了某种基因改造,变成了生化怪人?”
思索了几秒后觉得没什么意义的他,就直接席地一躺,果断睡起觉来。
可身为精锐狂尸的厉骇,如今已经完全丧失了睡眠功能。
所以躺了一小会儿后,他就无奈爬起摇头自语道:
“算了,还是先去废铁城搞点儿武器或者手雷毒药啥的吧。
以我现在这副躯体单枪匹马去找疯狗帮,是纯纯找死啊。”
没错,厉骇如今的气力与体魄虽远超常人,但防御力却实在有些拉胯。
莫说机枪扫射了,就是小手枪biubiubiu都能将他打出血来。
若是被上百杆枪围起来打,再扔过来十几颗手榴弹,厉骇甚至活不过一秒钟。
至于他口中的废铁城,则是一座位于康漠山中央区域的城镇,是这片地区最繁华的地方,被誉为康漠山这片狗屎之地的闪亮明珠。
在那里一定能够买到许多有用的东西,比如枪、炸弹、装甲等等,也肯定能打探到更多关于疯狗帮,关于赤霄大王的情报。
随即,厉骇就戴上了一个前身疑似用女性胸衣制成的蕾丝防沙面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