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收拾下兔子,等会我们吃肉喝汤。”
兮眼睛一亮,随即又有些局促:“我……我能帮些什么?”
“烧一锅水。”
破庙后头有口半枯的井,水位很低,打上来的水混着泥沙。
陆见平提了两桶,先用一桶冲洗石台,另一桶先静置一段时间,等水清些再用。
陆见平将兔子提至石台边。
他先将箭矢拔出,箭镞带出一小团血肉,接着用匕首从兔唇下刀,沿着下颌中线一直割到前胸,再绕前肢关节处环切一圈,青铜匕首的刀锋不似后世铁器那般锋利,需用力才能划开皮肉,但陆见平前身黑娃长年打猎,手法稳准,刀刃贴着皮下筋膜走,全程不伤到肌肉。
剥皮是个细致活。
他一手揪起兔皮边缘,一手用刀尖轻挑,将皮与肉间的结缔组织一点点分离,兔皮温热,带着动物特有的腥膻气,皮下的肉很厚,足以证明兔子的伙食并不差。
兮蹲在旁边看着,眼睛睁得很大。
她见过村里人宰羊,但那是多年前的事了,自父母去世后,别说羊肉,连肉味都难得一闻。
“陆大哥,你从前常做这些?”她小声问。
陆见平手上动作不停:“没来这戍边之前,我就是个山中猎户,有时猎到野物,都是自己处理,或者拿去卖掉。”
兔皮渐渐褪下,露出鲜红色的肌肉。
他将整张皮完整剥下,摊在石台上,皮内侧还粘着些白色筋膜。
这皮子不大,硝制后勉强能做双小手套,或者补丁用。
接下来是去内脏。
他在兔腹正中划一刀,刀尖小心地避开肠道。
热气腾起,内脏的腥味更重了,他伸手探入腹腔,将内脏一一取出,扔掉。
兮已经烧开了水。
陆见平将处理好的兔肉放进陶盆,用热水烫洗一遍,洗去血水和杂质。
看着兔肉在热水中收缩,颜色由鲜红转为浅白,他将兔肉取出,放在石台上,然后用匕首切成小块。
最终,兔肉分成了二十多块,连带骨头一起,堆在洗净的陶釜上。
他往陶釜里加了一些静置过的清水,待水沸时,水面浮起一层浅灰色浮沫,他用木勺小心撇去。
接下来是漫长的炖煮。
兔肉不像猪肉那般肥厚,需要慢火久炖才能酥烂,兮又添了些细柴,让火保持小而稳的状态,陶釜里的水“咕嘟咕嘟”冒着泡,热气蒸腾,肉香渐渐溢出,虽然很淡,但在这常年只有菽粥野菜的破庙里,已是难得的诱惑。
“有野菜么?”
“有的。”兮忙从角落取出一个小篓,掏出之前采回晒干的野菜,“这些行吗?”
“够了。”
陆见平放入一把菜干,接着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布袋,里面是阿壮前些日子给他的一小包粗盐和一些黑褐色的酱块。
盐是海盐,颗粒粗大,颜色灰黄,杂质不少,但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之物,酱块则是用大豆发酵制成的,硬邦邦的一块,用时需敲碎化开。
秦人嗜酱,几乎无酱不食,军中更是常备。
他用匕首从酱块上削下指甲盖大小的一片,和盐一起放入陶釜熬煮,酱块遇水很快溶解,变成深褐色的酱汁,咸香中带着豆类发酵特有的气味。
熬煮了小半个时辰后,破庙里的香气骤然浓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