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相对隐蔽,否则也不会选择新界这种‘穷乡僻壤’。
……
……
转眼一晃,时间就来到了晚上九点钟。
五辆一九八四年jeep(吉普)生产的第二代的四门切诺基,行驶在新界的道路之上。
昏黄的灯光,远远望去很是模糊。
张自强坐在车辆后排座椅的中间,脑袋顶上还被套了完全不透光的黑色头套,左右两侧都坐着身形魁梧的彪形大汉。
车厢内除了发动机工作的嗡嗡声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声音。
目前为止,他除了知道即将见到幕后真正大佬之外,再也不清楚任何的信息。
甚至,此时此刻他究竟身处何地,都不敢确定。
如此阵仗,使得张自强明白,对方的来头绝对不小,要办的事儿更是大得没边儿。
可是,这一切不正是他想要的吗?
从小他就梦想混江湖,成为一名威风八面的江湖大佬!
可惜,那时候他身材瘦小,就连做古惑仔人家都不收。
无奈之下,他只能走上了另外一条‘威风八面’的道路。
目前看来,这条道路他走得还算不错,起码也算是另类的出人头地。
一路无话,车子又行驶了大概十几分钟,终于停了下来。
此行目的地,三号仓库到了。
带着头套的张自强被两位大汉架着下了车子,一直进入到仓库内部,才终于将头套取下。
当摘下头套的那一刻,倾泻而来的灯光使得他睁不开眼睛,经过短暂的适应之后,才终于看清周围的状况。
这是一间非常普通的房间,布局很简单,一张沙发,两张椅子,一张上了年头的餐台,再无其他。
沙发之中,只坐着一个人,一个留着淡淡胡须的男人。
只是一眼,张自强就认出了对方。
这不仅仅是因为对方长得太多帅气,更因为这张脸可以称得上在全球范围内都家喻户晓。
“林霆岳?”
林霆岳面无表情,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反倒是两旁站着的下属们,一异口同声怒喝道:“凭你也敢直呼岳哥名讳?”
十几个大汉异口同声的大喊,气势确实足够强悍。
张自强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一个激灵,连忙鞠躬道:“岳哥,在下张自强,非常荣幸见到您。”
如果仔细听就能够发现,他的语气是有些激动和兴奋的。
因为,他从小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真正的江湖大佬,当初还毛遂自荐去联公乐报名呢,可惜人家嫌他排骨身材,压根就没收。
现在,见到了真正的江湖大佬,他确实难掩内心情绪。
那不仅是张自强逝去的青春,更是他此生难以实现的梦想。
“你的事情,我知道。”
“我手里有一桩大买卖,就是不知道你敢不敢接。”
林霆岳从来都不是挨打不还手的性格,甚至他足以称得上是睚眦必报。
既然李超人死揪着不放,那么他必须换以颜色!
他不仅要让李超人丢人,还要丢钱!
来到这里之前,张自强是和阿力接触过的,当然知道大生意的事情。
不过,阿力也没有跟他细说,只是说生意很大,能赚很多很多钱,其他的酒一概不知了。
“岳哥,实不相瞒,我做梦都想成为像您这样的大人物,真正的江湖大佬!”
“现在有机会为您做事,我肯定不会拒绝!”
张自强脸色很红润,语气更是激动。
“不,你说错了。”
“这不单单是为我做事,更是为了你自己。”
“这一票做成,无论是名还是利,你将会瞬间拥有。”
虽然身为‘悍匪’之列,但张自强其实与大多数的同行不太一样。
对于大部分的悍匪也好,省港旗兵也好,他们只是想发大财,但对于出名这种事情并不热衷。
因为,做这种行业那就是将脑袋栓在裤腰带上赚钱,隐姓埋名尚且危机四伏,公开身份信息完全就是嫌死得还不够快。
可张自强对于出名的欲望,却远远大过赚钱。
或许是童年的经历,使得他对于出人头地这件事情,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执念。
如果他能低调一点的话,或许死得还不会这么快、这么惨。
在林霆岳看来,张自强大概是表演型人格,那股想要人前显圣的味儿实在太冲了。
“岳哥,您尽管吩咐,但凡我要是犹豫一秒钟,就算我没有春袋!”
张自强将胸脯拍得震天响,就差抬手赌咒发誓了。
林霆岳没有说话,而是站起身,在小弟们的簇拥下走出房间,只留下了一个潇洒的背影。
如此意料之外的一幕,直接就将张自强搞懵逼了,他下意识觉得是不是自己哪句话讲错了,使得岳哥不悦。
还不等他想明白这个问题,阿力缓步走到面前,低声道:“李超人的长子叫做李泽巨,被他当做家族接班人。”
“只要你能将他搞到手里,莫说一亿两亿,就算是十亿二十亿,不也是手到擒来吗?”
闻言,尚且处于懵逼状态的张自强,只觉得九天之上好似降下一道雷电,将其雷得外焦里嫩,差点连尿都甩出去几滴。
愣了半天,他才终于反应过来,下意识的问道:“这可能实现吗?”
“这可是香江的顶级富豪,风险实在是太高了。”
虽然,在去年的时候,张自强就参与抢劫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一亿六千万港纸,但面对这种级别的案子,还是下意识保持怀疑态度。
运钞车是死的,可人是活的。
抢死物,远远要比搞定活人容易。
这也是为什么,但凡能绑肉票的省港旗兵,那都是技术工种(doge)。
只要那些大老粗,才抢金店、打劫运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