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以后有合适的机会,我们也希望旗下的签约艺人能与林先生进行荧幕上合作。”
三条要求,简单明了。
不仅要赚钱,还要通过林霆岳的电影捧红旗下的艺人,当真是好算盘。
“不好意思,我与金公主签了八部片子的合约,在合约生效期间,东南亚市场的发行权,是掌握在公司手里的,我无权做决定。”
发行权这个东西,其实就像转包工程一样。
总包,二包,三包,层层下放,每过手一家公司,就捞一份收益。
比如说林霆岳的新片《虎胆龙威》,发行合同是在金公主手里没错,但有些市场它是不会亲自发行的,而是直接打包卖给当地的片商。
主要是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渠道,其次也是跨国结算有很多困难要克服。
单单是账期延迟这一点,就不是一般规模的小公司能玩转的。
万一要是拖你一两年不结算收益,实力不强的小公司估计就直接破产了。
电影这一行,水太深了,一般人把握不住。
杨登奎嘿嘿一笑,摆手道:“没关系,这八部电影的合约我们等得起,只要你原则上同意这个合作,我们自然有办法。”
“只要搞定所有的宝岛片商,金公子也就只能将发行权卖给我们了,这不就是变相的独家嘛。”
看他这个表情,以及这个语气,林霆岳大概能明白这个所谓的办法,恐怕不是什么正当手段。
不过,这与他无关,更不会损坏他和金公主的利益。
毕竟,宝岛的发行权向来都是一次性卖断制,只要价格到位,卖给谁都是卖。
换句话说,如果杨登奎和柯骏雄真的有能力搞定宝岛的其他片商,无论林霆岳点不点头、同不同意,其实意义都不大。
既然意义不大,那不如点头送个顺水人情了。
反正只是口头约定,又不会落实书面合同,更不会产生任何的法律效力。
“那我没问题,至于旗下艺人参演我的电影,原则上是没问题,无关紧要的角色谁演都是演,但主要角色我要具体看人,不是谁想演就能演的。”
“我的项目,向来都是我做主。”
林霆岳一字一句的说着,坚定之心,毋庸置疑。
还是那句话,在关乎到安身立命之本的时候,林霆岳是绝对且永远都不可能做出任何妥协的。
攀关系、走后门,林霆岳其实并不排斥,任达桦不就是通过任达荣的关系,在《虎胆龙威》中演了一个反派小头目嘛。
包括他自己,不就是走了吴斯远的关系,才能参演《林世荣》从而出道。
毕竟这里是人情社会,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将来没事情求别人,人际关系肯定是需要适当经营维护的。
可是,这一切都建立在不影响片子最终效果的前提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