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不是无脑网文那么简单,真以为拿着钱去投资马化滕、马芸、李彦洪人家就收吗?
这种企业接受投资的前提不止止是钱,而是行业资源和地位。
普通人拿着一百万,与软银孙正亿的一百万,他们会接受谁的投资,答案完全就是显而易见的。
因为,后者有能力在这个圈层内推广和宣传这家企业,并且在关键的时候站台,建立市场信心,以此带来更多投资人。
至于普通人的钱,除了金钱本身以外,没有任何附加作用。
所以,认清自身能力的林霆岳,并没想将公司规模做得多大,冲击世界五百强之类的。
本身电影公司也不需要多大规模,他只是个做内容的,弄一群人也没什么用。
或许林霆岳的想法,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些许改变,但目前为止,他只是想做个小规模的电影工作室,给手下员工也好,兄弟也罢,尽量好的待遇,不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起码有能力辐射照顾一下身边的人吧。
这也是为什么,林霆岳愿意同刘荣驹要来阿力,使其脱离古惑仔身份,愿意帮助成魁安,并且雇佣其同村老乡的缘故。
毕竟,有能力的人很多,他没必要非谁不可。
交情,就是主要因素之一。
“放心岳哥,如果她们不行,不用你发话,我第一个站出来撵人。”
正当成魁安将胸脯拍得砰砰作响之时,敲门声响起。
笃笃笃。
“进。”
大门推开,一个穿着职业装,打扮得异常成熟的混血女生走来。
眼眶深邃,鼻梁挺拔,五官搭配起来隐隐有种英气。
黑色高跟鞋配黑色丝袜,与白色的职业包臀裙形成鲜明反差,长长的黑发烫成了大波浪,配合脸上的妆容,更增添一丝魅惑。
唯一不算缺点的缺点,大概就是身材不算丰满,但也恰到好处。
“岳哥,我这身打扮怎么样?”
高丽红转了一圈儿,将完美身材大大方方的展露出来,目光灼灼看向林霆岳,期待着他的评价。
“呃,岳哥,我先去忙了……”
成魁安将脑袋低得不能再低,匆匆往外走去。
“等下,这是我的助理,高丽红。”
“龙虎武师,成魁安。”
林霆岳从美利坚购买罗德里克・索普的小说,《Nothing Lasts Forever》的影视版权,就是高丽红从中帮忙翻译和沟通的。
她父亲是澳洲人,母亲是华国人。
虽然在香江长大,但粤语并不算好,反而因为大学商科毕业和家庭教育的缘故,对英文、中文和日文相当之精通。
不仅长相好看,还确实有能力,顺理成章就被林霆岳拉来做助理了。
“高助理好,叫我大傻就行。”
成魁安只是看起来傻乎乎的,实际上心思还是很灵活的。
从刚才高丽红同林霆岳打招呼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两人之间肯定很熟,起码是朋友关系。
再加上又是助理这种私密亲近的岗位,他当然得客气一些。
“那就叫大傻哥咯。”
高丽红是典型的外向性格,这种时候也不怯场,反而大大方方的与成魁安打招呼。
这也是为什么林霆岳要选择她作为助理的原因,毕竟这就是一个承上启下的职位,内心腼腆的可做不好。
成魁安出了办公室,林霆岳领着高丽红大概转了转,熟悉一下环境。
随后,又交代了一下工作内容,签了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入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