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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产品还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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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丽特·门罗创办《诗歌》的时候。

  是以惠特曼的诗句“要有伟大的诗人,必先有伟大的读者”为杂志格言。

  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以提升诗歌的艺术地位,以及提升公众对诗歌的关注度为方针在审稿。

  永远不会在审稿过程中掺杂个人偏见与流派偏见,喜欢的稿件是偏大众一点的。

  而乔治·狄龙就不一样了。

  乔治·狄龙作为一个学院派诗人,创作风格是比较传统的,比较注重在格律、意象方面的运用。

  当然,他在诗歌创作方面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

  在21岁时就出版了首部诗集《风中少年》,获得《日晷》杂志的高度评价。

  ——《日晷》是创刊于1840年7月的超验主义运动刊物,刊登过爱默生、梭罗等著名诗人的诗歌作品,在1920年代时的主编“玛丽安娜·穆尔”,后来还成为了《诗歌》的核心作者。与《诗歌》杂志一样,都是现代诗歌发展的重要推手。

  在《风中少年》之后,乔治·狄龙在25岁,也就是1931年时发表了诗集《开花的石头》,并以此获得了次年的普利策奖与古根海姆奖学金。

  不过,乔治·狄龙虽然也擅长抒情、爱情题材的诗歌创作。

  但在遣词造句方面,却比恩尼要华丽、考究的多。

  例如他在《开花的石头》中的代表诗篇:

  《致失败者》——且让孤独缄默不言,若要诘问你所失的一切,就去责怪风吧。

  《无法忍受的美》——她的身躯似由,火焰与雪交织而成。我暗想,纵使心跳有朝一日停止,这般光景,也会永存于我记忆之中。

  《黎明的问候》——囚于牢笼的意识,醒来吧:此刻你正饥肠辘辘。你曾饱食大地的果实,也曾遍尝天上地下的滋味。

  当然,乔治·狄龙的诗歌,优点是很明显的,在情感与文学性的表达上毋庸置疑很优秀。

  但正是如此,他的诗歌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够大众。

  平常阅读他的诗歌的人,都是精英阶层或是知识分子,他所使用的那些晦涩的意象,以及较高的审美门槛,让很多普通民众都无法接受这样的诗歌。

  而且他的诗歌,所表达的情感也比较私人,都是表达自己的情绪,简单点说就是“不接地气”,无法让民众产生共情。

  也正是这些原因,让《诗歌》杂志在美国民间的影响力一直很难扩散出去。

  此时。

  容貌秀气,浓眉大眼,身形有些瘦削的乔治·狄龙,正伏案在桌前,撰写对于《从前慢》这首诗歌的评论。

  如果从他的本意出发,的确只是一篇评论而已;可从他的用词出发,就更倾向于是抨击了。

  简单的一个字来说——他认为这首《从前慢》很“俗”,可以说是俗不可耐。

  什么“长街黑暗无人行”、“从前的日色变得慢”、“一生只够爱一人”……

  在他看来都是技法、意象极为拙劣的词句。

  尤其是被奉为金句的“一生只够爱一人”。

  在他看来有种19世纪廉价妓女的美,所谓的审美门槛低就代表着一种廉价的迎合。

  如果一首诗歌让普罗大众都能读懂,在他看来就是俗气、廉价到了极致。

  他的印象中,能让所有人都无门槛接受的,就只有被人蔑视的涩情小说。

  而这首《从前慢》,显然也能归为这一类。

  毫无文学性,字里行间都充斥着取悦公众的廉价与娱乐性。

  与此同时。

  在乔治·狄龙撰写评论的时候。

  同样在诗歌领域声誉不菲的《肯庸评论》也加入了“评论”的行列。

  位于俄亥俄州甘比尔镇的《肯庸评论》编辑部。

  《肯庸评论》的主编约翰·克罗·兰塞姆,也因为久仰“恩尼·里瑟”的大名,阅读了其在《纽约客》上发表的诗歌。

  与《诗歌》相比起来,《肯庸评论》这本杂志更是学院派中的学院派。

  1939年,作为美国新批评派的核心人物,约翰·克罗·兰塞姆在肯庸学院创办了这本文学期刊。

  肯庸学院是美国一所私立文理学院,成立于1842年,也可以唤做“凯尼恩学院”,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卓越声誉。

  在全美文理学院中位列前茅,最佳文理学院本科教育中位列第12位。

  毕业的学生往往都能前往世界著名公司任职,例如高盛集团、摩根大通、瑞士联合银行、宝洁公司等。

  1939年的时候,兰塞姆正在肯庸学院中任职,由于厌恶美国文学界彼时的印象式批评与意识形态化写作。

  所以以“新批评”理论为核心,创办了《肯庸评论》这本刊物,在早期依靠学院资金与私人捐赠运转。

  而所谓的“新批评派”,用最简单的话语来解释——就是抛开一切外部因素,死磕文字本身。

  也就是说,抛开作者生平、读者感受、时代背景等所有附加的东西,只分析一部作品的本身。

  具体实践起来,就是只盯着语言的张力、讽刺、意象、隐喻这些细节,不用去理会作者当时在想着什么,也不用管读者有没有被作品感动哭什么的。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编辑、诗人、评论家,约翰·克罗·兰塞姆是颇具权威的。

  在1959年退休后仍活跃于文学界,并在1966年时入选美国艺术与文学学院,1973年时获得诺奖提名,一生中获奖众多。

  不过,作为一个学院派的诗人、评论家,他也存在着审美上的偏见。

  他最为主张的一点就是——诗歌审美应该拒绝功利性与通俗化表达,诗歌的本质是对“世界本体”的认知,而非情感的宣泄、道德的说教或大众的娱乐。

  因此,他认为诗歌应当与现实生活保持距离。

  要是一首诗歌过于通俗、贴近大众生活、传递共通的情感的话,就完全缺乏诗歌本体的深度。

  这种诗歌就只能算作“产品”,而不是“作品”,只能算是充满功利性、功能性的文字,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诗歌。

  如果非要比喻的话。

  约翰·克罗·兰塞姆认为诗歌就跟衣服一样,最简单、最物美价廉的衣服,自然是公众的最爱。

  可在时装评选上,这种衣服能算是真正具备美感的衣服吗?

  答案是完全不能。

  所以,一首诗歌若是过于通俗与简单,就跟最物美价廉的衣服一样,完全缺乏了深度与质感。

  很显然,《从前慢》这首诗歌完全是戳中了所有让约翰·克罗·兰塞姆不爽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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