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这是引来的推荐人选?”
陈胜点了点头。
“是的师父,但我没想到他来的这么快。”
“哦,那就有意思了,你介绍下这人什么来头。”
陈胜硬着头皮介绍起来。
原来这吴光是他在南都大学的同学,一起玩的毕竟好的朋友,虽然两人之间的财富差距有点大,一个父家只是小县城首富,另一个是南都市首富,但都是富二代,但也玩到了一起。
吴万山更是南都市乃至全省都排得上号的顶级地产大亨,真正的资本巨鳄,据传还与阿里系那位马总有关系。
王重一眼中闪过一丝玩味。
“让他进来吧,在会客厅等。”
王重一淡淡道,他倒要看看,这位吴家公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片刻后,王重一带着陈胜以及老赵,走进了别墅低调奢华以中式风格为主的会客厅。
刚一进门,远远看到一个高大身影正坐在椅子前喝茶。
青年身高绝对超过185公分,生得膀大腰圆,虎背熊腰,肩宽几乎抵得上两个陈胜,皮肤是那种常年户外活动晒出的古铜色,肌肉虬结,将身上那件看似低调的深灰色Brioni羊绒混纺休闲西装撑得鼓鼓囊囊,乍一看,真如西游记里走出来的黑熊精成了精,只是少了一身黑毛。
五官倒算端正,浓眉大眼,国字脸,单看脸,本应给人一种憨厚、豪爽甚至有点正气的印象。
可惜,此刻这位黑熊精正微弓着那水牛般粗壮的腰背,努力做出谦卑的姿态。一张国字脸因堆砌讨好的笑容而显得有些扭曲,浓眉挤在一起,大眼努力弯成月牙,嘴角几乎要咧到耳根。
一股与那庞大身躯和豪奢穿着极不相称的猥琐气质,从他点头哈腰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里弥漫出来,产生了一种荒谬感。
尽管年轻人这夸张到引人发笑的姿态,但在场却没有人流露出哪怕一丝真正的轻视。
在这个资本横行的时代,能把几套房穿在身上,戴在手上的人,谁敢瞧不起。
这年轻人外面套着休闲西装,看似随意,但能进入这间会客厅的人,除了王重一,眼光都毒辣得很,脚上那双看似朴素的编织小牛皮乐福鞋,是纯手工定制的款式,光这低调的质感就价值不菲。
腕间不经意露出的那块钛合金腕表,如同未来机械装甲般复杂炫酷,更是价值数百万的硬通货,无声诉说着主人多财多亿的雄厚实力。
更遑论他随意放在旁边小几上,那印着暗纹的车钥匙,他这一身行头,加上停在门外那台亮橙色的钢铁猛兽,本身就是一种无需言语的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