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里昂话音刚落,老护卫的手便直接僵在半空。
他的确叫莫斯没错,在关押柯里昂的时候,史文队长曾经当着对方的面叫过自己的名字,这一点不足为奇。
然而,这家伙为什么会知道,自己在赌场里输光了钱?
“你.......”
老莫斯眼睛里闪过一丝错愕,惊疑不定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你的手指。”
抬了抬下巴,柯里昂理所应当地解释道:“右手食指和中指的指腹,有明显的焦黄色痕迹。”
“这不是普通的污垢,而是长期摩挲硬物被染上的,能够造成这种痕迹的形状和大小,正好与骰子相似。”
被他这么一指,老莫斯下意识地搓了搓手。
“你的衣服。”
这个小动作逃不过柯里昂的眼睛,但他只是嘴角微微上扬,继续道:“肘部和腕部有一小块不明显的磨损,形状规则,应该是在粗糙的桌面上反复摩擦导致的。”
“你制服的铜扣边缘,有几道新鲜的细微划痕,那是因为你情绪激动时,用指甲反复抠,老实说,任何一个善于赌钱的人都不会这样。”
此话一出,老莫斯又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领口,然后低下头,发现肘部果然被磨得很光滑。
“最后,是你的脸。”
但这还没完,听到柯里昂的声音,老莫斯抬起头,发现对方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你的脸太黑了。”
“黑?”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不用摸了,那只是个比喻。”
柯里昂有些无语,这家伙显然脑子并不聪明,连这点比喻都听不懂。
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解释道:“你的眼睛里总是带着怨气和烦躁,你看每一个囚犯的时候,都仿佛在看债主。”
“这种想把损失转嫁到他人身上的恶意,完全就是个急于翻本却毫无头绪的......赌徒!”
闻言,老莫斯彻底愣住了。
脸上的愤怒被一种难以置信的茫然取代。
他从未想过,自己目前的处境,竟然会被一个素未谋面的囚犯完全看穿。
就好像......自己在这个家伙面前,完全没有穿衣服一样!
看着老莫斯窘迫的样子,柯里昂则是收回目光,姿态放松地靠在冰冷的石墙上。
那从容的模样,仿佛他不是身处囹圄,而是在自己的书房里会见一位客人。
“阁......阁下........”
这种从容,更是让老莫斯觉得他高深莫测。
他不由得将姿态放低,压低声音试探问道:“您说可以让我把输掉的钱赢回来,是真的吗?”
“当然。”
柯里昂笑了笑:“你并不是手气太差,我的朋友,你只是需要一点小小的智慧。”
“把你最近赌钱的经过,详细地告诉我。”
“在哪家赌场?和谁玩?玩的是什么?”
老莫斯犹豫了片刻,翻本的渴望压倒了一切:“是跳蚤窝巷子里的‘三铜板’赌场。”
“最近那里流行玩‘丰收轮盘’,赔率很高,庄家是赌场的人,我和其他几个常客一起押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