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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死守雁门!惊天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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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门郡的城墙上沾满了黑褐色的血渍,风一吹,那股浓重的血腥味混着尘土的气息,呛得人鼻腔发疼。

  守在城头的兵卒,个个面黄肌瘦,身上的铠甲补了又补,露出的面面早就被汗水和血水浸透,硬邦邦地贴在身上。

  他们手里握着的长矛,有的杆身都裂了缝,却依旧被死死攥着,一双双布满血丝的眼睛,警惕地盯着城外那片鲜卑兵。

  城门早已被巨石堵死,城墙下的校场里,太守羊衜正顶着寒风,指挥着民夫们搬运物资。

  他一身官袍,外罩一件旧甲,脸上满是风霜,眼下的乌青浓得化不开,自打鲜卑人围城,他就没睡过一个囫囵觉。

  “快!把这些金汁都抬上城头!”羊衜的声音沙哑却有力,指着旁边堆积如山的木桶。

  鲜卑人攻城必架攻城梯,这金汁煮开了,泼下去既能烧伤他们,又能让他们伤口溃烂!”

  几个民夫咬着牙,吭哧吭哧地把沉重的金汁往城楼上抬。

  旁边的粮袋堆得不算高,羊衜看着那些干瘪的粟米袋子,眉头皱得更紧,转身对身边的主簿道:“城里的存粮还能撑几日?”

  主簿脸色发白,低声道:“回太守,最多五日。将士们每日只能吃两碗粟米饭,百姓们更是靠稀粥度日……哪怕是这样,只怕也坚持不了三天了。”

  羊衜闭了闭眼,胸口一阵发闷。他猛地睁开眼,沉声道:“再清点一遍府库,把我太守府的存粮全拿出来!分给将士和百姓!记住,只要人在,雁门就在!”

  话音未落,城头传来一阵急促的铜锣声。

  “太守!鲜卑人又攻城了!”

  羊衜脸色一变,拔腿就往城头冲。

  城墙上的瞭望口旁,一个身材瘦削的中年汉子正拄着一把环首刀,缓缓站直身体。

  他该是炯炯有神的眼睛,此刻却布满了疲惫的红血丝,脸色更是苍白得吓人,嘴角还隐隐渗着一丝血迹。

  他便是韩暹,如今雁门郡的军司马。谁也想不到,这位在城头咬牙支撑的汉军军官,早年竟是黄巾军的一员。

  当年黄巾兵败,他被时任幽州刺史的刘靖活捉,本以为会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没想到刘靖不计前嫌,将他收入麾下。

  刘靖不杀韩暹,也是有原因的,这个韩暹在历史上这个也是鼎鼎大名的人物啊!

  如果没有刘靖将黄巾军击败,将他给抓了,他将会成为白波贼的首领。

  因此,这样的人才,刘靖自然不会浪费,便特意将他派来雁门郡,辅佐太守羊衜守御城池。

  韩暹心里清楚,这一仗,守得住,雁门的百姓就能活,守不住,这里便会变成人间炼狱。

  当然,他也有私心,他认为自己颇有才华,自然不甘于一辈子做一个军司马的。

  雁门是刘靖的家乡,更是大汉北疆的门户,这场仗一旦打赢了,他把这雁门郡守住了,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韩军司马,您还是下去歇歇吧!”一个年轻的兵卒端着一碗浑浊的麦粥,递到韩暹面前,声音里满是担忧,“您的伤还没好,昨天又呕了血,再这么撑着,身子骨会垮的!”

  韩暹摆了摆手,没有接那碗麦粥。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缠着布条的胸膛,那里的伤口是三天前被一个鲜卑百夫的弯刀划破的,深可见骨,军医说再偏半寸,就要伤到内脏了。

  这几天,他硬是靠着几口麦饭和草药撑着,半步都没离开过城头。

  “粥你拿去吃吧。”韩暹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像是被砂纸磨过一般,“城里的存粮不多了,我今天已经吃过饭了,你比我更需要这个。”

  那兵卒眼圈一红,哽咽道:“军司马,咱们已经守了半个月了!鲜卑人天天攻城,粮食快没了,箭矢也快用光了,再这么下去……”

  他的话没说完,就被韩暹凌厉的眼神打断。

  “再这么下去,也得守!”韩暹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绝,“身后就是雁门的百姓,是老人,是孩子,咱们退一步,他们就得死!”

  “刘使君把雁门交给我,把这里的百姓交给我,我韩暹,就算是死,也得死在城头上!”

  城内的百姓们挤在民宅里,一个个眼圈泛红。

  人群里,那个拄着拐杖的老者颤巍巍开口,浑浊的眼睛里透着光:“大伙儿别怕!刘使君不会不管咱们的!”

  “这雁门是他的家乡,他从小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岂能看着家乡被鲜卑狗贼糟蹋?”

  “是啊!”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跟着附和,怀里的娃饿得直哭,她却死死攥着怀里那半块粗粮饼子,“羊太守说了,刘使君早就调兵了,只是路途远,大军在路上呢!咱们再坚持坚持,援军很快就到!”

  “刘使君是雁门出来的大官,是咱们的骄傲!他肯定会来救咱们的!”

  “守住城头!等援军来!”

  百姓们的声音此起彼伏,带着哭腔,却又透着一股子韧劲儿。

  话音刚落,城外突然传来一阵震天动地的呐喊声。

  “呜——呜——呜——”

  鲜卑人的号角声,尖锐得像是鬼哭,听得人头皮发麻。

  韩暹猛地抬头,目光死死盯住城外。

  只见那片枯黄的草原上,黑压压的鲜卑骑兵如同潮水般涌来,为首的正是鲜卑部落的大人柯最。

  他骑在一匹高大的鲜卑马上,手里拿着狼牙棒,马脖子上挂着几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是前几天出城寻找援军的斥候的头颅。

  柯最的身后,一万鲜卑骑兵个个身披兽皮甲,手里挥舞着雪亮的弯刀,马蹄踏过之处,尘土飞扬,喊杀声震得城墙都在微微颤抖。

  “雁门的汉人听着!”柯最的声音,透过呼啸的北风,传到了城头之上,“打开城门,献上粮食和女人,老子饶你们不死!若是负隅顽抗,破城之日,鸡犬不留!”

  城头上的兵卒们,听到这话,一个个气得目眦欲裂,握着武器的手,指节都因为用力而泛白。

  韩暹冷笑一声,抬手抹去嘴角的血迹,朗声道:“柯最!你这草原上的野狗!也敢在雁门撒野!我大汉将士,岂会惧你!有本事,就来攻城!我韩暹就在这里等着,定叫你有来无回!”

  柯最被骂得勃然大怒,他狠狠一挥狼牙棒,怒吼道:“攻城!给老子攻城!拿下雁门,抢钱抢粮抢女人!”

  随着他一声令下,鲜卑骑兵如同疯了一般,朝着雁门郡的城墙冲了过来。

  他们有的扛着攻城梯,有的推着撞车,嘴里喊着听不懂的鲜卑话,脸上满是贪婪和狰狞的神色。

  “放箭!”韩暹一声令下。

  城头上的弓箭手们,立刻弯弓搭箭,朝着冲过来的鲜卑骑兵射去。

  然而,箭矢实在是太少了。

  半个月的坚守,雁门郡的箭矢早就消耗殆尽,如今能射出去的,大多是用削尖的木棍做成的箭,杀伤力大打折扣。

  箭矢落在鲜卑骑兵的身上,有的被兽皮甲弹开,有的只划破了一点皮肉,根本无法阻挡他们冲锋的脚步。

  很快,第一架攻城梯就靠在了城墙上。

  一个鲜卑骑兵,嗷嗷叫着,顺着攻城梯往上爬。他的脸上沾满了尘土和血污,眼睛里闪烁着嗜杀的光芒。

  “杀!”

  城头上,一个兵卒怒吼着,举起手里的长矛,朝着那个鲜卑骑兵刺去。

  鲜卑骑兵侧身躲过,手里的弯刀一挥,就砍断了那兵卒的长矛。

  紧接着,他纵身一跃,跳上了城头,弯刀朝着那兵卒的脖颈砍去。

  眼看那兵卒就要命丧刀下,一道寒光突然闪过。

  “铛!”

  韩暹手里的环首刀,精准地挡住了那鲜卑骑兵的弯刀。

  巨大的冲击力,震得韩暹伤口一阵剧痛,他闷哼一声,脸色更加苍白,却硬是咬着牙,没有后退半步。

  那鲜卑骑兵显然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汉人军司马,竟然有如此力气。他愣了一下,随即狞笑着,弯刀再次朝着韩暹的胸口砍去。

  韩暹侧身躲过,同时,他抬起脚,狠狠踹在那鲜卑骑兵的胸膛上。

  鲜卑骑兵痛呼一声,身体向后倒去。韩暹没有丝毫犹豫,握着环首刀,朝着他的脖颈狠狠斩下。

  “噗嗤!”

  鲜血喷溅而出,溅了韩暹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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