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集资是政府严格审批下的企业内部合法融资行为,要是没有通过审批、走完流程就自行集资,这就成了非法集资,相关负责人可是要接受法律惩罚的。
第一步由化工厂财务股和劳资股联合报送材料,全套材料包括企业书面集资申请报告(含资金用途、总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集资实施方案草案(含职工档位划分、干部集资要求、缴款时间);企业上季度财务报表(证明亏损/资金缺口真实性);工会出具的《职工集资意见征询函》(证明已征求职工代表意见)。
交由工业局审查,工业局需要审核资金用途是否贴合企业生产实际(是否为保生产的刚需,严禁非生产性集资);集资档位是否合理(是否按职级划分,干部档位是否达标);还款计划是否可行(是否有明确的资金来源,避免无兑付能力)。
初审通过的,县工业局出具《集资初审意见书》,加盖公章,连同企业材料一并转至县人民银行支行;初审不通过的,退回企业修改方案(如调整总额、档位)。
化工厂的材料做得扎实,再加上王延光的影响,工业局以最快速度通过了初审。
接下来交给县人行支行终审,核定金融合规性,企业集资的利率、资金专户管理要求都必须人行批准,要是不合规就没办法开始集资。
人行的审核主要有三项,首先职工集资资金占用费必须高于同期银行居民定期存款利率,低于银行企业贷款利率,10%的标准正好合适。
其次是总额管控: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水平,核定集资总额上限,避免超出职工承受能力;
最后是合规性:确认仅面向内部职工,无社会集资倾向,而且还得是有编制的正式职工,禁止临时工参与集资。
这是考虑到正式工相对有保障,就算这笔集资最后无法偿还,也有政府帮他们兜底,生活不至于陷入绝境,临时工就不一样了,他们随时有可能丢掉这份工作,政府也不会帮他们兜底。
经过一星期的审核,人行也批了,这毕竟是王延光上任以来的第一个项目,多少要给点面子,而且化工厂的方案确实合规,没道理拦着不批。
拿到工业局和人行的双重审批文件,这才能正式启动集资,在厂门口、车间公告栏张贴《县人行集资审批意见书》、《丰阳县化工厂职工集资正式方案》,标注所有核心信息(总额、档位、利率、期限、缴款时间、兑付方式等等),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然后再次召开职工大会,上次是摸底,这次则是正式通知,倪庆学念完集资方案,带头拿出现金当场缴费,而且是1000块的最高标准。
接着副厂长、车间主任、各股股长等领导按照职位陆续上前,当着全厂职工的面交钱领取收据,他们同样是最高标准。
能当中层以上干部的,都在化工厂干了好多年,家底还是有的,如果连这点要求都做不到,那他们也就没必要再当这个领导了。
职工集资说是自愿,其实还是带有半强制的性质,对这些干部尤其严格,不积极响应集资可是会被撸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