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一不体现着编剧的巧思。
以上差评不足挂齿。
但有另外一种批评,却充斥着舆论界。
那是以法律学者和相关从业人员为首的人群,在对《曾是超人的男子》开了第一枪。
他们的理由是:无法理解电影中主角“超人”为何会因为搀扶老人而败诉!
更无法接受法官那句“不是你撞倒的你扶什么?”
一位知名的法学教授在《法治周刊》上撰文,点名批评了《超人》的剧情。
并指出在司法实践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不能违背。
原告必须就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
仅仅因为被告实施了救助行为,就推定其存在过错,是极其荒谬的!
这种电影剧情设定,严重亵渎了法律的严谨性。
与此同时,一场激烈的辩论也在线上论坛中展开。
网名为“正义天平”的律师发帖说:“我翻遍了民法典和历年判例,也找不出支持这种判决的法理依据。”
“这部电影剧情尚可,但导演兼编剧显然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另一位诉讼法研究者,则在跟帖中详细分析了“民事诉讼中的优势证据原则。”
他强调绝不能像电影中那样,进行“有罪推定”。
线上线下的所有批评的声音汇聚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共同的质问:
【我们的法律怎么可能如此不分青红皂白?林立导演需要道歉!】
林立看完一堆帖子,合上笔记本。
面对法律界激烈的反应,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呵呵,道歉是不可能道歉的,最多接受记者采访时,和个稀泥。”
事实上,这恰恰是林立希望通过电影,这种大众艺术形式,进行的一次超前的社会预警。
林立希望借这种戏剧化、甚至有些荒诞的方式,将未来一年后潜在的社会风险,提前引爆在公众视野中。
尽管彭玉案在多年后发生了反转,但它造成的影响,却是无法挽回的。
这时的社会大众和法律从业者,普遍缺乏对“法律推理偏离常情常理,对民间善行带来毁灭性打击”这种社会风险的切身体会。
林立不是圣人,更不是圣母。
但当他明明拥有先知先觉,并能利用作品提前发声的时候,他也绝对不会在乎那点不痛不痒的骂名。
更何况哪个名人不挨骂呢?
就算他真能一生无瑕,也会被人暗搓搓地诽谤:隐藏的真好。
在林立看来,他这种做法,虽然在现在会引发巨大的争议和不解。
但它潜在价值在于,能迫使人们提前思考,一个可能到来的道德困境。
就像上次蔡艺浓变性人风波一样,这一次林立将“一针关于法律、道德与人性复杂关系”的疫苗注射给了公众。
“达不到治病量的病毒”提前爆发,能激发公众和法律界的免疫与反思。
尽管这种超前的警示,在此时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更被法律界斥为无稽之谈。
但退一步讲,倘若未来,彭玉真的被告上法庭时。
手握法槌、高高在上的王法官,起码会掂量一下自己言论造成的后果,三思而后行。
……
“儿子,真没事吗?好多人都在骂你!”
电话里,樊淑云对儿子的近况颇为担忧。
当妈的总怕儿子太在意网络上的批评,产生心理问题。
“嘿嘿,妈你放心,你还不了解我吗?”林立说话时嬉皮笑脸,让电话另一边的老妈放心不少。
“剧情是广电过的审,要怪去怪童老总啊!”
“就你能!”樊淑云无语。
又聊了一阵,两人挂断电话,林立叹了口气。
他最近接了不少关心问候的电话,亲朋好友们都替林立捏着把汗。
就连刘艺菲都想从剧组请假,飞回燕京安慰男朋友。
可当林立在电话里,将他的做法和动机说清。
刘姑娘瞬间觉得自家男朋友生出了一层高光。
她满心欢喜地夸赞道:“我喜欢你这种大格局!哈哈!简直是大众心灵疫苗的创始人!”
“哈哈,那不如就叫心灵疫苗之父吧!我!林立,背对众生,独断万古!”
林立和刘姑娘开心地笑着,外界的喧嚣与他们毫无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