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姆露拟态成了一棵云杉树,守在爱丽丝和妮雅本体所藏身的帐篷附近。
唐森他们已经走了很久,天都亮了。
利姆露每过一段时间就检查一下帐篷上的隐匿魔法是否在正常运转。
这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了。
直到此刻,他仍为自己未能与唐森一同出生入死而心怀愧疚。
可他是真的害怕。
就在几个月前,他还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史莱姆,拟态成一个巨魔,轻而易举地锤翻整个森林的哥布林和座狼。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直到被那恶魔烙印上恶魔的印记,他才意识到,森林以外的世界竟然如此凶险。
在利姆露的世界中,那个恶魔就是世界顶点的存在——直到他被一个名叫波顿的人类一剑砍死。
利姆露不得不修正自己的观点——并非世界太离谱,而是自己太弱小。
如今,他的拟态能力相比之前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他仍可以拟态成那个“强大”的巨魔,甚至是一个可以使用高阶魔法的巨魔。
但即便如此,在伊兰娜面前,在埃德加特面前,在那条红龙面前,他和一只普普通通的史莱姆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然而,这种弱小不止于实力方面,毕竟波顿也就那么回事。
他觉得自己还缺少一些什么更重要的东西。但哪怕他用自己的赐福拼命照镜子,也看不透自己在本质上缺少了什么,这是他讨厌的状态。
那个巫妖听过了他的困惑,欲言又止好几次,终于对利姆露说道:“你现在不懂是因为你还不懂,等到你懂了的那天你就懂了。”
什么废话文学。
巫妖又继续道:“不要整天光想着打打杀杀,对知识与魔法的探究才是最关键的。真需要打架的时候,召唤小弟就好了。”
利姆露认为唐森说得没错,于是他接受了自己的弱小,从前线的冲锋上退下阵来,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在新魔法的创造上。
可他总是忘不了那个曾经向往着“绝对的力量”的自己,究竟是自己开悟了,还是曾经的梦想被杀死了?
借着一阵吹过的风,利姆露摇摇树枝,将这些杂念抛之脑后。将注意力放在即将到来的大战上。
按照时间来算,唐森应该已经开始和红龙进行交涉,下一步就是开始打架了。
按照唐森“召唤小弟打架”的策略,这次负责的小弟是精灵埃塞尔。
为了让这位精灵能够完成单刷龙族部落的壮举,唐森和利姆露二人联手为他定制了一个传奇位阶的魔法——
【须佐能乎】
这个魔法源自于唐森曾在某本书中读到的内容。
有一个大部分都带有神之赐福的种族,名叫宇智波族。
他们获得的赐福名为“写轮眼”,既是一种幻术系魔法,也是一种可以预测敌人行动的时空系魔法。
写轮眼可以通过锻炼变强,当这种力量突破了某一个临界点,便会进化成为“万花筒写轮眼”。
“是否拥有万花筒写轮眼”是宇智波一族对“传奇”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