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千年里,恶魔界发生的最大变革并非疆域的扩张,也非黑魔法的精进,而是词汇学的进化。
在蛮荒的旧时代,恶魔们的分类粗鲁而坦诚。
低阶恶魔——占据魔口总数98%的炮灰。它们存在的意义只有两种:死在主人的鞭下,或者死在敌人的剑下。
中阶恶魔——低阶中的幸存者或变异体。一旦被领主“赐名”,便能脱离苦海,转职为挥舞鞭子的工头。
高阶恶魔——到了这一阶,奋斗往往不如投胎。要么生在高门大户,要么生来天赋异禀,拥有与血统匹敌的暴力。
大恶魔——没什么好说的,他们就是规则本身。
这套分类法虽然直观易懂,但与那些愚蠢的短命种人类相比,显然缺乏一些文明的气息。
为了体现恶魔社会的进步,也为了给恶魔的子民们前进的动力。
这套过时的称呼被改进成了现在的样子。
原来的低阶恶魔,现在被称为矿恶魔。
原来的中阶恶魔,现在有了体面的头衔——“执事恶魔”。
高阶恶魔们摇身一变,根据其家族出身加封了爵位。
大恶魔们则是被冠以皇室的尊号。
总而言之,在这个新体系下,没有任何一名恶魔是卑微的。
当然,当需要烧掉一些矿恶魔取暖的时候除外。
——《北山日报》(预印版)
尼克斯看着预印版上手写的红字——罗米特子爵对这篇文章的处理意见:一派胡言,即刻删除,追查投稿人,如果是矿恶魔,立刻烧掉。
尼克斯将手中的预印版轻轻放下,他靠在椅背上,目光越过堆满文件的办公桌,望向窗外。
北山城的天空永远是铅灰色的,远处的矿山升腾着黑烟,如同城市永不愈合的伤口。
那篇文章里的每一个字,都像在写他自己的过去。
他心有余悸地想,还好我混出来了。否则,那个被“追查”和“烧掉”的倒霉蛋,很可能就是自己。
尼克斯的身形和力量只相当于一个健壮的人类男性,头上略凸起两个小小的尖角。这副尊容从哪个角度都称不上勇猛,只能说……小小的很可爱。
在崇尚暴力的矿恶魔群体中,这种“像人类一样”的特征通常是霸凌的理由。
尼克斯深知,自己的肌肉再怎么练也就这样了,永远赶不上那些天生就是杀戮机器的同类。
因此,他把自己每天仅有的两个小时休息时间,全部投入到对读写和算数的研究中。
事实证明,北山城发展到了今天,比起肌肉,确实更缺脑子。
日积月累之下,终于有一天,他被罗米特子爵发现,晋升为执事恶魔,协助他进行魔法研究,以及完成进攻人类的领地的策划。
尼克斯把那些杂念抛之脑后,将手中的《北山日报》翻到职场版。
一行引魔瞩目的标题写道:“你现在要接待两位侯爵恶魔和一位伯爵恶魔来访,而接待室只有两把椅子,你该怎么办?”
尼克斯脸上不动声色,只在心中暗笑给北山日报投稿的这些个三流写手,要是没活了可以去咬爆裂魔法卷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弱智的事?
哪怕真的发生了,大不了把现有的那两把椅子也给撤了。大家都站着不就好了?
这时,一名矿恶魔操着浑浊不堪的口吻站在门口大声喊道:“报告!”
“进来吧,什么事?”尼克斯道。
“尼克斯执事,贝恩勋爵,他,他回信了。”那名矿恶魔咬着舌头道,“预计就在今天日落,到北山城南驿站。”
“什么?”尼克斯差点从椅子中掉下来。
他翻身起立,轻轻一跳,一把夺过那名矿恶魔手中的信,反复确认了两遍信息。
发出去的请柬石沉大海,尼克斯本来以为被拒绝了。
那位勋爵可是不得了的高阶恶魔,无视小小北山城的邀请十分正常。
谁知他真的来了!
贝恩是尼克斯的偶像,他与尼克斯同为矿恶魔出身,凭借自己扎实的研究一步步达到了高阶恶魔的领域,受封为勋爵。
尼克斯读过这位恶魔的所有研究成果,为他广博的学识和多维度的视角深深折服。
他不确定自己能否达到这位勋爵恶魔的高度,但那是他正在努力的方向。
‘贝恩’也是尼克斯拟定专家名单时第一个写下的名字,他太想见一面这位传说中的勋爵恶魔了。
“准备一辆最豪华的马车,我亲自去接这位专家。”
“可,可是,咱们只有四辆豪华马车,都已经出去,接其他的四位专家去了。”那名矿恶魔道。
尼克斯愣住,他呆呆地看了一眼刚才随手放在桌上的《北山日报》,那上面三位领导两把椅子的故事仿佛在嘲笑他。
这回旋镖来得也太快了。总不能把另外四辆马车叫回来,一个专家都不接吧。
尼克斯的脑子飞速旋转。叫回一辆?不行,被发现了肯定会被拉去烧掉。
用普通马车?更不行,这是对贝恩勋爵的亵渎!
有了!他猛地一拍桌子,对那名吓得一哆嗦的矿恶魔下令:
“你,叫上几个矿恶魔,去西会客厅,把主位那张黑龙皮沙发给我拆下来,塞进我的马车里。现在立刻马上!
“还有,库房里前阵子装修偏殿剩下的金线窗帘和地毯,全部给我铺进去!”
他感觉面前的矿恶魔似乎还没完全领会这件事的紧急,便压低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这位专家接待不好,你们几个全都要拉去烧掉,明白了吗?”
“明,明白了!”
……
北山城南三十里的南方驿站。
驿站由巨大的、仿佛被烧焦过的黑色岩石搭建而成,墙壁上镶嵌着发出惨绿色微光的磷火石,充当照明和装饰。
这里是空间魔法能达到距离北山城最近的地方——只有皇室恶魔能在城中使用空间魔法。
唐森和利姆露合体扮演的贝恩缓缓走向驿站的门口。
当然,他们俩都不会这种长距离魔法,他们是花了三天的时间腿过来的。
利姆露拟态出了肖像画上长满触手的烂泥身体和火焰脑袋,而唐森则本色演出,在利姆露的肚子里假扮那个死人。
“巫妖,这种恶魔是这么走路的吗?”利姆露小声问道,他像个巨大的鼻涕虫一样,下身的烂泥贴着地面,缓缓向前蠕动,留下一道水渍。
“我怎么知道……”唐森道,“不要慌,不管懂不懂,当专家最重要的是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