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宗详细地记载着整个抓捕行动的每一个细节和步骤。
当时警方包围了劫匪们用来藏身的农家小院,并喊话让其出来自首。
结果劫匪不但没出来,反而在屋内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和冲突。
有两名劫匪被同伙枪杀,剩下的两人则是紧闭门窗,并打开了室内的煤气罐阀门,以至于警方不敢贸然冲进去抓人。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际,里面的劫匪开了一枪。
这一枪成为了导火索,瞬间点燃了弥漫在室内的煤气,导致发生了爆炸。
最后经过确认,四人全部身亡。
有没有可能死的这四个不是真正的劫匪?
绝无可能。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警方这边肯定会第一时间验明正身。
既然能找到他们的藏身地,就说明在这之前已经查到了他们的真实身份。
接下来就简单了。
只要尸体在,哪怕被炸得面目全非了,也多得是办法验证出他们的身份。
案发现场留下的指纹、脚印、DNA,甚至是衣服纤维,这些都可以作为最直观的比对项。
于大章盯着眼前的案宗,总觉得这个案子好像哪里不对劲儿。
他们为什么会内讧?
分赃不均?
不是因为这个……于大章立刻否掉了这个假设。
后来警方在现场找到了被抢走的那75万,那些钱被装在了一个袋子中,他们根本就没分这笔钱。
爆炸后,钱怎么没炸没?
那是煤气爆炸,不是原子弹,做不到全屏攻击。
合上案宗,于大章在脑中将整个案件梳理了一遍。
4月2日案发,警方立刻成立专案组,并组织警力追踪劫匪下落。
中间通过城市天网、道路监控、人脸识别等等手段查到了劫匪身份,并成功找到了他们的藏身地点。
4月6日抓捕,警方对其包围,并进行劝降,然而对方态度十分坚决,拒绝的同时发生了内讧。
两人被枪杀,剩下的两人引爆煤气自尽。
为什么说是自尽?
正常人谁会引爆煤气罐,虽说煤气爆炸不能全屏攻击,但那玩意的威力炸死人还是很轻松的。
说得具体点。
家用煤气罐一般是15公斤装,爆炸时就相当于145公斤TNT炸药的威力。
有些人对TNT可能没有概念,那就用手雷的威力来对比。
一个家用煤气罐,在满罐的情况下,爆炸威力相当于3000颗手雷。
这次是不是更清晰了。
怎么感觉不是临时起意……于大章从爆炸现场的描述来看,那个引爆的煤气罐极有可能处于满罐状态。
这说明劫匪早就做好了自杀的准备。
太果断了。
钱没分,被警方包围了也没投降,内讧之后直接引爆煤气罐自杀。
现在的劫匪都这么有种了吗?
怎么也得挣扎一下吧。
没有人是真正不怕死的,尤其是犯罪分子。
事实证明,犯罪分子在陷入绝境时,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困兽之斗,或者举手投降。
只有极少数会选择当场自杀。
因为人在面临死亡时,心中所有的恐惧与恐慌,会传达到神经系统里,从而激发身体各个细胞里潜藏的求生欲望。
那时候人心里最后的执念就是活着。
极少有人能战胜这种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