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了好一会,想要帮忙又不知道如何插手,只能悻悻来了句:
“看不出来,你会的倒挺多的。”
“当然了。”
钟玄头也没回:
“我可是过惯了苦日子的。”
你放……
李华林险些骂出声来。
且不说钟玄和他女朋友身上的衣服都价值不菲,更别说朴志勇那一百万美元的雇佣金够普通人赚两辈子的。
但就钟玄这种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的高傲,就不是贫苦人家能养出来的。
小姑娘心直口快:
“看欧巴的模样,可不像是过穷苦日子呢。”
钟玄笑着摇摇头: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在任家村的时候,姑妈虽然有钱且不介意给钟玄花钱,但钟玄总不好天天伸手要钱。
这一招,还是英叔教给他的。
这么搞,可以把舍不得一顿吃光的肉保存很久。
缺点就是肉会很咸,口感也一般。
以至于义庄菜的口味是出了名的味道重。
但那个年代,能有肉吃就不错了,哪来的资格抱怨。
都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
英叔凭一己之力能把钟玄和文才一路养到成年,还攒下不少私房钱,简直就是奇迹。
钟玄的思绪有些缥缈。
虽然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几乎没怎么吃过亏,降妖除魔也不再需要像任家庄那会拼的浑身是血,隔三差五被雷劈不说,还经常光着身子到处跑。
但钟玄依旧无比怀念那段日子。
似乎他的根就在那里。
但讽刺的是,理论上钟玄已经可以随意穿梭于各个时代,却永远没办法回到那个他牵挂最多的地方。
“欧巴,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了?”
小姑娘的声音把钟玄唤回了神。
低头一看,手里的生肉都快被自己搓出水了。
钟玄有些尴尬的轻咳一声,点了点头:
“这样就可以了。
下一步居士将肉放在干燥的地方,不要直接接触阳光。
有没有绳子?我看堂屋这地方就不错。”
“有,我去找。”
小姑再次一瘸一拐的离开,没一会就拿了根细绳子回来。
绑好肉之后,钟玄微微沉腰,一跃而起,顺手将绳子穿过房梁。
落地站定之后,又随手系了个扣子。
比划了一下高度,钟玄满意点头,叮嘱道:
“想吃的时候就割一块,记得把割的地方也涂上盐巴。
最好别留太长时间,还是有腐坏风险的。”
小姑娘连连点头表示记下,旋即看到钟玄沾着盐粒的手,连忙道:
“我去打水。”
“不用,我出去洗。
不麻烦的话,一会出来坐一坐,正好咱们一起出去聊聊天。”
钟玄转身出了屋子,李华林也默默跟在后面。
说实话,相比昏暗压抑的厅堂,还是屋子外面待着更畅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