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崔小梅。
死亡时间:1987年12月15日,晚上九点至十一点左右。
死因:高坠导致的颅内出血致死。
主要损伤:
颅内出血: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
多处骨折:颈椎(C1-C4),左侧股骨、右侧胫腓骨,左侧三根肋骨,骨盆粉碎性骨折。
内脏损伤:脾脏破裂,肝脏挫裂伤。
体表挫擦伤:符合高坠伤特征。】
先前在王志光办公室内,陈彬并没有看的如此仔细,结合现场环境,现在看着眉头却越拧越深。
袁杰看着陈彬的表情,问道:“怎么,有什么不对劲吗?”
“报告显示,高坠致死,颅内出血,身体多处骨折……乍一看,确实符合高坠特征。
事故发生地在三楼,高度大约9到10米,这个高度自由落体下来,冲击力大,死亡是可能的。
但死亡的前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着地的部位。
如果是除头部其他部位着地,生还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
根据死因是头颅出血所以反推的是头部着地的高空坠死,这是没错的,但问题就出在【多处骨折】上。”
陈彬转过身,面对着两人,继续分析道:
“如果是头部着地,在着地的一瞬间,巨大的冲击力会首先作用于头部,造成严重的颅脑损伤,这是致死的主要原因。
由于头部吸收了绝大部分冲击力,这股力量在传递到身体其他部位时,会被大大缓冲和分散。
就像是你往地上扔了一块玻璃,先着地的地方会碎裂的更加严重,而后着地的部分则会相对轻微。
(大多数人应该有过手机掉地上,碎屏的体验吧,就和这个是类似的。)
因此,虽然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受伤,比如脊柱压缩性骨折、脚踝骨折等。
但像报告中描述的如此广泛且严重的多处粉碎性骨折,股骨、胫腓骨、骨盆、肋骨同时发生,可能性相对较低。”
陈彬停顿了一下,让两人消化这个信息,然后继续说道:
“相反,如果是背部、臀部或者四肢着地,那么冲击力会首先作用于这些部位。
在这种情况下,身体多处严重骨折,尤其是骨盆、股骨、脊柱这些承重部位就非常常见了,因为身体需要承受巨大的冲击力。
这种情况下,头部可能不会成为主要的着地点,颅脑损伤可能相对较轻,但也可能因震荡或二次碰撞受伤,而更可能造成的是高位截瘫、严重内脏损伤或者失血性休克死亡。”
陈彬的目光回到报告上,指着颅内出血和那长长的骨折列表:
“现在这份报告显示,死者不仅有严重的颅内出血,同时还伴有如此广泛且严重的躯干和四肢粉碎性骨折……这就像是在说,她既是头部着地,又像是全身多处同时承受了巨大冲击。
除非崔小梅整个人是平躺着的摔下去的。
这在物理学的力传导和人体损伤机制上,是不太符合常理的。
而头部作为着地点,应该吸收了大部分能量,这处报告显示脊椎C1至C4处骨折,也证明头部着地的力作用到了这里得到了基本缓冲,很难再让往下延伸其他部位也出现如此严重的粉碎性骨折。”
(c代表了脊椎,1,2,3这种数字代表了第几根骨头。)
陈彬合上报告,眼神锐利:
“这份尸检报告描述的损伤组合,更像是……从更高层建筑坠楼或在坠楼前,身体已经遭受了其他暴力打击,造成了部分骨折或严重损伤,然后才从高处坠落,最终导致复合性损伤和死亡。
或者,是在坠落过程中,身体多次碰撞了突出的障碍物。
但根据现场勘查记录,当年纺织厂三楼走廊外并无明显突出的障碍物。”
袁杰和祁大春听得目瞪口呆。
祁大春挠着头:“阿彬,你这意思是……崔小梅在掉下去之前,就已经被人打伤了?”
陈彬没有直接回答,目光再次投向那冰冷的栏杆和下方空旷的地面。
“很有可能,最主要这份尸检报告所展现的伤势,绝对不是普通三层楼高所能造成的。”
“结合这栏杆的高度……崔小梅的死,恐怕真的不是意外坠楼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