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区区两三百米的距离,王志光开口道:“两三百米远,抢劫,受害者还被砍断了一只手,这么剧烈的搏斗和惨叫,虽然被这片密林挡住了视线,但外面那条街不可能一点动静都听不到。”
在这条晚上并不算寂静的公园外,也是极其不合理的。
陈彬点了点头,目光锐利地扫视着地面和周围树干上可能留下的喷溅血迹,沉声道:“而且,凶器是把斧头之类的钝器。
王队你想,用钝器硬生生把一只完整的手掌从腕部剁下来,可不是一刀了事那么简单,需要极大的力量和反复劈砍,要费不少功夫,动静绝不会小。
这很明显,嫌疑人的首要目的根本就不是求财抢劫。”
王志光眉头紧锁,追问道:“怎么说?你判断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陈彬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比划着可能的攻击角度,一边分析:“首先,一般街头抢劫案,嫌疑人为了快速威慑、方便行动,大多选择的是匕首、砍刀之类的利器,对吧?追求的是快、准、狠,方便逃跑。”
“对,”王志光肯定道,“利器威胁效果直接,而且轻便方便隐藏。”
陈彬继续道:
“但这伙人用了钝器。
不知道这个嫌疑人能否面不改色,但至少是心理素质过硬地用斧头把人的手剁下来,证明其心狠手辣,多半是个惯犯。
再加上有同伙开车接应,计划周密,这大概率是个犯罪团伙,但我认为,他们并非抢劫案的惯犯。”
“哦?为什么这么肯定?”
王志光被勾起了兴趣,每一次陈彬分析总能学习到新东西。
“因为犯罪手法的【路径依赖】。”
陈彬用了一个稍显专业的词,但意思很明确,
“习惯用什么工具作案,能反映出他们更熟悉的犯罪领域。
您想,钝器,尤其是斧头、锤子这类,杀伤力巨大,但作为抢劫工具,笨重、不便携带、不易隐藏,威慑过程也更血腥拖沓,容易留下更多证据。
那在什么类型的案件里,钝器作为凶器比较常见?
那就是命案!”
王志光眉头猛地一蹙道:“有吗?”
陈彬点了点头,小陈老师开课了:
“按所有案子的凶器选择的比例上来讲,使用利器如匕首、砍刀等作案,更多见于威胁、伤害或激情犯罪。
这是因为:
威慑性强,见效快:
利器寒光闪闪,视觉冲击力强,轻轻一划即可见血,能迅速达到恐吓、控制受害者的目的。
心理门槛相对较低:很多人冲动之下会持刀恐吓,但真正刺向要害需要极大的心理突破。见血后,部分作案者可能会因恐惧或瞬间的清醒而停止攻击。
符合【工具顺手】原则:日常生活中接触刀具的机会多,容易获取和携带。
而选择钝器(如斧头、铁锤)则截然不同,其背后通常意味着更强烈的预谋性和致命的犯罪意图。
原因在于:
使用门槛高,目的性强:钝器通常笨重,不便携带,挥舞费力。一个人在决定使用它时,大脑已经进行了一次复杂的权衡,其【确认性】极强——从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往往就包含了【必须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死】的心理暗示。
伤害过程残忍,不易中止:
钝器伤害是【累积性】的。
它无法像利刃那样一击致命(除非击中头部要害),往往需要多次、大力击打才能造成显著外伤。
这个重复击打的过程,会不断强化作案者的攻击状态,使其陷入一种【不加倍施暴就无法达到目的】的心理惯性,恶性升级几乎不可避免。
伤害结果极其严重:
一旦钝器造成可见外伤,通常意味着骨骼、内脏已遭受毁灭性打击,后果非死即残,几乎没有回旋余地。
而一个惯用凶器选择钝器的犯罪嫌疑人,无疑是最可怕的,因为往往手里可能就不止一条人命。”
树林里寂静无声,只有寒风掠过光秃秃的树枝发出的呜咽。
手电的光圈下,那片暗红色的雪地显得格外刺眼。
王志光眼中寒光一闪,冷声道:“那他们为什么只砍了韩国学一只手呢?”
“我认为......或许是因为砍断韩国学的一只手只是用于警告或者威胁。”
陈彬分析道:“虽然不能确定,但这伙团伙一定在跟韩国学索求什么东西。”
“一个复读班校长,富不算顶富,权不算掌权,也没有赌博这类显而易见的破财窟窿……有什么值得被人弄成这样也要索求的呢?”
王志光摩挲着下巴,眉头拧成了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