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的傍晚,夕阳将连绵的大山染成了一片血红。
石瓦村的村口,那一株老槐树下,比往常更加热闹。
劳累了一周的工人们刚下了早班,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手里夹着烟,谈论着这个月的奖金发了多少。
现在的石瓦村,空气里都飘着一股子“暴发户”的喜气。
“滴——滴——”
一阵略显破旧的喇叭声打破了村口的喧嚣。
一辆满身灰尘的中巴车,哼哧哼哧地爬上了刚铺好碎石路基的“老虎嘴”,停在了村口的空地上。
车门打开,几个背着书包的娃娃跳了下来。
“爸!妈!我想死你们了!今晚吃啥?”
“妈,我要吃肉!学校食堂的菜太难吃了!”
孩子们像归巢的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扑向早已等候在此的父母怀里。
家长们则一脸宠溺地接过书包,塞给孩子手里早就准备好的零食。
然而,在这一片欢声笑语中,有一个身影显得格格不入。
赵小五最后一个下了车。
他背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帆布书包,并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兴奋地寻找父母。
他甚至刻意拉低了校服的领子,像是要遮挡什么。
“小五!这儿呢!”
远处,老赵拄着拐杖,手里提着一块刚从食堂打来的红烧肉,一脸喜色地招手。
赵小五身子僵了一下,慢吞吞地挪了过去,叫了一声:“爸。”
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
老赵并没有察觉到儿子的异样,他正沉浸在儿子“读书归来”的喜悦中。
他一把抢过儿子的书包,感觉轻飘飘的,也没多想,只是乐呵呵地说道:
“走!回家!今天秦厂长特意让食堂加了餐,我打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还买了只烧鸡!咱们爷俩喝两盅!”
赵小五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跟在父亲那瘸一拐的身后。
夕阳把父子俩的影子拉得很长,却似乎怎么也重合不到一起。
……
赵家,堂屋。
崭新的八仙桌上,摆满了丰盛的饭菜。
红烧肉色泽红亮,烧鸡香气扑鼻,还有一盘炒得绿油油的青菜。
这在以前的石瓦村,是过年都不敢想的待遇。
“来,小五,吃个鸡腿!补补脑子!”
老赵直接撕下一只大鸡腿,塞进了赵小五的碗里,满眼期待地看着他。
“跟爸说说,镇上的学校咋样?大不大?老师讲课能听懂不?”
赵小五看着碗里油汪汪的鸡腿,喉结动了动,却怎么也提不起食欲。
“嗯,挺大的。”
他敷衍了一句,夹起鸡腿咬了一口,却觉得如同嚼蜡。
“咋了?不好吃?”
老赵皱了皱眉,随即像是发现了什么,目光突然定格在赵小五的右手上。
因为吃饭的动作,赵小五一直拽着的袖口往上缩了一截,露出了一小块手腕。
而在那手腕上,赫然印着两道青紫色的淤青!
“啪!”
老赵手里的筷子猛地拍在桌子上。
“手咋回事?!”老赵一把抓住赵小五的手腕,强行撸起袖子。
只见那原本结实有力、搬箱子都不带抖的手臂上,此刻布满了横七竖八的淤青,有的地方甚至破了皮,结了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