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在处理穴兔的时候,其他几人也没闲着。
花云去了水源地旁边清洁,顺便洗一洗衣服。
陈稳他们则要等花云回来之后再过去。
这段等待的时间,陈稳想了一些消磨时间的办法。
他和亚当以及弗雷德将穴兔的脑袋要了过来。
利用穴兔的脑髓,对穴兔皮进行简单的鞣制。
鞣制之后的皮革能够保存更长的时间,而且看上去也会更柔韧一些。
能够在土著人那边换取更多的东西。
等花云回来之后,陈稳几人将鞣制的事情交给了花云。
然后几个大老爷们便一起去清洁了。
一通清洁之后。
几人头发中藏着的沙砾被彻底的冲洗了下来。
各个都是神清气爽。
而且穿了这么久,也不知道被汗水浸透了多少次的衣服也被洗了个干净。
“卫生在荒野求生中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工程啊!”
洗干净的陈稳忍不住感慨道:“干净的环境,容易让人心情感到愉悦,而且肮脏的个人卫生也更容易滋生疾病和细菌。”
听到陈稳的话,一旁的亚当赞同的点了点头。
如果条件允许,他甚至想一天一洗。
但很可惜,这种沙漠环境一个月洗一次已经很不错了。
几人将衣服在石头上晾干。
沙漠的高温和太阳的直晒没过多久便将几人的衣服彻底蒸干。
拿起衣服,汗臭味已经消失不见。
换上干爽的衣物,陈稳心情大好。
几人回到营地之后,便开始做饭。
穴兔的肉中加入玉米,放在火上慢炖了一个下午。
掀开锅盖的时候,一股独属于肉的香气伴随着玉米的香甜仿佛脱缰的野马一般冲进了几人的鼻腔。
“好香!”
亚当深深的吸了口气。
作为一个合格的生存者,大多数时候他对食物的处理只有烤和煮。
像这种慢火慢炖,把肉香全部逼出来的烹饪方法,他可从未尝试过。
毕竟对于生存者来说,他们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食物上。
陈稳例外。
五人分了穴兔肉,又分了一些玉米。
美食在前,几人也顾不上谈论什么了。
陈稳率先用木棍夹了一块穴兔的肉,放在口中咀嚼,一股玉米的香甜味瞬间占据了他的口腔。
“嚯!这玉米和兔肉简直是绝配啊!你们都尝尝!”
陈稳惊喜的说道:“兔肉本来有一定的腥味,特别是野兔,土腥味更重,而玉米的甜味刚刚好能提升兔肉的鲜味并掩盖其潜在的土腥味,而且兔肉的鲜美也能让玉米更加可口,完美的搭配!”
听着陈稳的描述,花云第一个忍不住了。
不过她的目标是煮熟的嫩玉米。
一口咬下去,软嫩中不失Q弹的玉米粒被她咬了下来,浓郁的玉米清香如同花蕾一般在口腔中绽放。
带给了许久没吃过正经食物的花云相当惊艳的体验。
而且玉米还有一股肉的香味,让花云更是忍不住大吃了两口。
“好吃!”
花云简短的给出了自己的评价,然后继续吃了起来。
看到陈稳和花云的表现,其他几人也意识到这玩意儿真的很好吃!
亚当大口撕扯着兔子腿,滚烫的兔肉烫的他呼呼的吐着热气,顺便把兔肉在口腔中再次炒了一遍。
同时,丹尼斯也对着玉米发起了猛攻。
弗雷德想了想,还是先喝了一口汤。
很快,弗雷德的眼睛亮了。
相较于兔肉和玉米,这加了一些盐的汤才是美味啊!
如果他是华国人,他一定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鲜亮!
几人大口的吃着,没多久,煮的两锅兔肉汤便被分了个一干二净。
意犹未尽的几人又撕扯了一些骆驼肉干,但玉米兔肉汤珠玉在前,这骆驼肉干吃着就有些不尽人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