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稳的回答在凡尔纳的预料之内。
他将那头狮子活跃的区域告诉了陈稳,让他自己小心。
陈稳挂断了卫星电话,大概地在地上画了个地图。
“也就是说,那家伙最后一次袭击人类,是在我东北方向的一个马赛部落。”
陈稳画了条直线:“我和这家伙最后露面的地点大概有几十公里,应该撞不上这家伙,不用担心。”
旁边,大鸵鸟看着陈稳写写画画,也是有些好奇。
陈稳想了想,将食人狮的情况说了出来。
大鸵鸟闻言,有些紧张了:“狮子,我见过狮子,我的同伴就曾经被狮子杀死过!”
听到这话,陈稳好奇地看向大鸵鸟。
狮子很少主动捕猎鸵鸟。
一方面,鸵鸟跑得快,耐力好,追鸵鸟耗费的力气,足够狮子去狩猎角马甚至是水牛了。
另一方面,鸵鸟肉少,而且还有攻击性。
就这两条腿,打出来一套九天雷霆双脚蹬,狮子的头盖骨都能被鸵鸟踢碎。
而且鸵鸟的肉是真的少!
还难吃!
详情可参考火鸡。
一般来说,大部分人吃鸵鸟肉都是图个新鲜,这玩意儿的肉质和普通的鸡比起来差太多了。
而且肉很紧实,量也不多。
所以狮子很少干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陈稳问了问当时的情况,而大鸵鸟也说了一番经过。
大概情况就是在鸵鸟群和斑马群一起生存的时候,有狮群捕猎斑马,结果一只鸵鸟在逃跑的时候撞到树上了,被狮子追上杀死。
“这和狮子的凶狠没啥关系。”
陈稳点评道:“纯是你那个同伴倒霉,外加眼神不太好。”
闻言,鸵鸟点了点头,倒是放松了一些。
它说道:“那我就帮你警惕着周围,一般来说,我还是能提前发现那些家伙的。”
陈稳点头,将喷香的烤肉拿了起来。
他先吃了蜜蜂。
蜜蜂这玩意儿味道都大差不差。
这玩意儿高蛋白,肉质紧实有弹性,而且腿和脑袋被烤的非常酥烂,吃起来咯吱咯吱的,那烤焦的蛋白质味道和鸡肉味儿很相似。
所以这玩意儿就是典型的——嘎嘣脆,鸡肉味,蛋白质是牛肉的好几倍。
吃了蜜蜂,陈稳又开始对付蜜獾。
只不过这一次陈稳的表情就从享受变成了难受。
难吃!
太难吃了!
蜜獾可以说是陈稳吃过最难吃的一种动物了。
味道不好,腥臊味极重,哪怕陈稳加入了大量的调味料也掩盖不住。
再加上陈稳吃的这只还是雄性正处于发情期的蜜獾,更有种不可描述的味道。
而肉质也是稀烂。
陈稳吃得直皱眉。
他忍不住感慨起来:“怪不得这玩意儿勇猛无畏,要是我的肉也这么难吃,我也敢去挑衅狮子。”
毕竟狮子也很聪明。
费了半天力气,还冒着受伤的风险,去杀死一只难吃且肉少的动物。
怎么看怎么亏啊!
因此,在面对蜜獾的挑衅时,狮子都会选择避开。
这才是聪明的选择啊!
陈稳摇了摇头,捏着鼻子将蜜獾通通吃了个干净。
这一顿饭陈稳获得了两个词条。
其中蜜獾的词条倒没有让陈稳失望,这家伙爆出来了陈稳最想要的——【蛇毒超级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