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长风拿着直播设备认真的将地上的痕迹都拍摄了下来,一一展示给直播间的观众。
与此同时,他像是旁白一般,在一边说着话。
“伙计们,真是没有想到这一次荒野求生,仅是第一个夜晚就碰见危险了。
好在我醒来的及时,要不然在我睡梦之中,那猞猁爬进来,那可就完蛋了,只能说老天保佑啊!”
他一边说着,一边捡起地上的不锈钢锅和锅盖,用雪擦了擦,然后拿回到雪屋之中。
而看着空荡荡的锅,他沉默了几秒,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让他的嘴角忍不住抽动了一下。
不是生气,不是害怕,是懊恼。
猞猁是单独捕猎的动物,体型和一条中型犬差不多,以他的能力,徒手对付一只猞猁绰绰有余。
他有猎刀,有斧头,有弓,有箭,哪怕赤手空拳,他也有信心。
如果刚才他没有在雪屋里大喊大叫,而是握着斧头静静等着。
等猞猁的脑袋从门洞里伸进来的那一刻,一斧头劈下去,那他接下来一周的食物就有了。
猞猁的肉能吃,皮能做帽子、手套、靴子,骨头能熬汤,脂肪能炼油。
一头猞猁,就是一座移动的物资仓库。
但就如直播间的观众说的那样,刚才他人都是迷糊的,根本就没有往这方面想。
所以他没有那么做,而是选择了一个更安全更保守,且不会受伤的方式,那就是把它吓跑。
可现在回过神来,他发现这个决定亏大了啊!
这让他忍不住坐在雪屋内叹气,“伙计们,刚才有点失策了,早知道就不把那猞猁赶走了!”
他对着镜头说,声音很低,脸上满是懊恼之色。
“这里是西伯利亚,不是孤岛,不是北极圈,这里的冬天比北极圈的荒原还冷,食物也更加的难找。
一只猞猁送上门来,我不应该把它吓跑的,我应该把它留下。”
听到他这么说,直播间的一群观众们不由得哭笑不得。
“哈哈,被我猜中了,他真的后悔了,后悔没把猞猁打死。”
“可刚才那个情况,谁会在黑暗里跟一头猛兽搏斗?选择自保是完全正确的。”
“是啊!现在说这个有点马后炮了!”
“不过以他的战斗力,那猞猁要是真进来了,他估计能赢!”
“那肯定能赢,毕竟他在北极圈荒原上连灰熊都杀过,一头猞猁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不是杀不杀得了的问题,是风险,万一被挠一下,伤口感染,这比赛就结束了。”
“他肯定也知道,但他还是会后悔,这就是猎人的本能,看到猎物跑了,比什么都难受。”
“所以不管怎么选择,都是有遗憾的!”
对于直播间观众的弹幕,秦长风是看不到的,回到雪屋后,他没有立即睡觉,而是静静的坐着休息。
毕竟谁也不知道刚才那头猞猁会不会去而复返,所以他决定等等。
不过等了一个小时都没有见它回来,于是他也懒得等了,用雪将门重新封住后,他就又钻进了睡袋。
不一会的时间,他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