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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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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烨本来想说你们不用把他们当人,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

  来到贾仁义的宅邸,刘烨和孙思明均是目瞪口呆。

  刘烨打开一个首饰盒子,就被内中一大堆华美精致的饰品惊呆了,光是金镯子就有五只。而后,二人又在密室中发现了大量的白银,地契,以及和建奴往来的书信。

  打开信件一看,这狗日的竟然早在崇祯七年时,就和建奴通过信,将州城附近的地形以及兵力分布,全都卖了出去。

  他一个小小的百户哪里有得知这种情报的能力,只怕是州城也早已被渗透成了筛子。

  刘烨发现自己真的是太仁慈了,这种瘪犊子玩意儿还真就应该剥皮楦草。

  最后一统计,竟然有现银七百两,其余首饰等,保守估计也有超过一千两白银的价值,如果能找到好买家的话,只会更多。

  区区一个百户,就能在一个只有三千余人的镇子里贪墨这么多钱,大明朝的现状,就可想而知了。

  刘烨本想拿出一个金镯子送给妻子,但想了想,这是那个辛氏戴过的,刘烨觉得脏,配不上自己夫人。

  可惜的是,贾仁义似乎并没有囤粮的习惯,手头这些钱,一时半会儿还是废铜烂铁。

  刘烨分出五百两,交给孙思明,要他用这笔钱去镇子里做宣传,招募愿意参军的青壮。

  刘烨特意交待,当前只招募一百人,要择优录取。

  看着孙兄弟的黑眼圈,刘烨有些于心不忍,自从孙兄弟来到自己手下做事后,好像就没怎么睡过觉。

  但没办法,现在要管理这么大的镇子,自己手下又只有这么一个人可以用,那韩立虽然初步得到了自己的信任,但一个普通的农户,却不堪大用,还需要培养些时日。

  刘烨觉得母亲的建议可行,身边有着家里人帮忙管事,总也好过提拔一些底细不明的人。

  经历了杨大民等军户的叛变后,刘烨愈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很难建立起来的。

  孙思明虽然很不错,能力强,对自己也表现出十分忠诚的态度,但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更何况二人认识的时间并不长,接下来还要慢慢花时间,去了解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完全信任。

  抄了贾仁义的家后,孙思明小心翼翼的说道:“将军,卑职有一事不知该不该提......”

  刘烨看了他一眼:“孙兄弟,莫要再提银子的事,那十两银子是你应得的辛苦费。”

  从古至今,送钱都是一个能够快速拉近人与人关系的小秘诀,既然孙思明选择跟在自己手下,刘烨必然不会吝啬赏赐。

  刘烨当员工时就最恨抠门搜搜的老板,深知老板越抠门,员工就越能摸鱼,如今自己当了老板,当然是要大方一些。

  孙思明躬身道:“卑职省得了......只是,卑职还有一事......”

  刘烨爽朗的笑了一声:“孙兄弟,别一口一个卑职的了,正常说我就行。说吧,还有什么事?”

  孙思明说道:“是,将军,卑职省得了。昨日,辛家老爷子送了卑职一百两银子,言语中,颇有巴结卑职,希望与将军搭线的意思,卑职......没敢要。”

  刘烨惊愕了一瞬:“你糊涂啊!”

  都说有钱不赚王八蛋,人家白送你都不要?

  不过倒是能由此可见,孙思明的品行确实不错。

  刘烨嗤笑了一声,这辛家这么快就坐不住了,罢了,待会儿就找个机会去看看那个老辛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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