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曾经说过,赚钱不如抢钱来的快,抢银行不如开银行。
周树人诚不欺我。
看着这些财帛,刘烨放声大笑,此刻他就宛如一个忽然中了五百万的暴发户,已经被这笔庞大的巨款给砸的昏头转向了。
二十三年了,到这个岁数,别的穿越小说主角可能都快迎来大结局了,自己才终于赚到了迟来的第一桶金。
但好饭不怕晚。
不说未来的军功首级赏赐,朝廷会给他封个什么官儿,就是眼前这些财帛,用来造反也绰绰有余了!
有了钱,啥事干不成?
刘烨轻抚着箱子中的黄金,眼里已是噙泪。
穷了两辈子,咱终于也混成了地主老财了!
暂且不提未来想要做的大事,便是这些钱财随便拿出一点,也足够让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刘烨平日也是吃糠咽菜,家里的生活一向窘迫,虽然也不至于饿肚子,但生活的幸福指数并不高,算是勉强能活而已。
自己那媳妇儿的衣裳,缝缝补补,都打了好几块补丁了,也是时候该换件丝绸了。闺女从生下来以后,就没吃过什么好吃的,身子骨干瘦,以后爹带你吃尽一切山珍海味!有了这笔钱,再买一套大宅子,也能让自己那苦命的老娘安度晚年......
刘烨的心思就挺单纯,他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风风光光的回家,然后在旁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带着一家人走进辛乡镇最大的奢侈品店。
当店里的伙计用狗眼看人低的目光看向他时,刘烨就把银子甩到他的脸上,这都不算打脸了,而是砸脸!想想都觉得解气。
这才是一个主角该干的事情啊!
不过其实辛乡镇也没什么奢侈品就是了,丝绸店都没有一个的,真想捣鼓点好玩意儿得去州城。
刘烨对未来的人生,一下子就充满了期待。
最后清点玩家上交的物资,共计有粮米一千二百五十石,马料九百石,各种牲畜共计八十六头,银子二千二百五十三两,布匹丝绸等细软九大箱子,其余各类物资无算。
另外,还有刘烨在箱子中发现的黄金三百两,虽说现在金价掉的厉害,但估摸着价值至少也有两千多两白银。
缴获的甲胄,玩家们极少上缴,现在玩家们基本人手一件鞑子甲,多出的不愿意用的武器,都被刘烨以一点贡献值的骨折价收购了。
正当刘烨还沉浸在丰收的喜悦时,孙思明拎着一个鞑子,走到了刘烨面前。
“将军,这鞑子说自己有事情禀报,他说只告诉将军一人。属下刚才问过了,这鞑子负责处理情报事务,也许知道点什么事。”
刘烨赶紧做了一个表情管理,回头严肃的看向孙思明和那鞑子,随即点点头,示意孙思明去忙。
刘烨打量那鞑子一眼,高颧骨,细长眼,薄嘴唇,稀疏的八字胡,还有点鹰钩鼻,后面拖着一条金钱鼠尾,别提有多寒碜了,就这幅造型,不去演反派都浪费他的资质。
那鞑子见到刘烨,将嘴一撇:“明人,我告诉你,辛乡镇有我们的细作,识相的,就把我放了,我能保你妻儿老小!”
刘烨皱起眉头,辛乡有鞑子细作这件事,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明清战争时期,就经常有鞑子细作里应外合,守城官员献城投敌的事情屡见不鲜。
辛乡镇有自己的妻儿老小,刘烨的脸色瞬间冰冷了起来,沉声质问道:“怎么回事?把你知道的东西都说了!”
那鞑子冷笑一声:“怕了?呵,想救你的妻儿老小也不难,把我放了,我可以给你出主意。”